目光扫过议论纷纷的众人,缓缓开口道:“确是非同小可!历朝历代,对待归附之异族,策略各有不同。
强如汉武,北击匈奴后,亦是设西域都护,以监护之名,行羁縻之实,仍许其部族自治。
盛唐气象恢弘,于边疆广设都督府、都护府,如安西、北庭、安东等都护府,然其长官多为当地酋帅兼任,或由朝廷派遣大将镇守,重在军事威慑与政治怀柔,其内部部落结构,多仍其旧。
至前明,于东北、西南等地设立奴儿干都司、乌思藏都司以及众多宣慰司、宣抚司,行土司制度,更是典型的以夷制夷,朝廷仅要求其称臣纳贡,承认中央权威,其地其民,仍由土官、头人自治管理。
何曾有如我大夏这般,直接将一个偌大的蒙古强部故地,设为与内地无异的府,由朝廷流官直接治理,并彻底废除其世代相承的汗位制度?”
一位戴着方巾,看似对典章制度颇有研究的老者接口道:“李公所言极是!此举可谓改土归流之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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