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虽重,但手上的动作却轻柔无比。
经历了“尝百草”的风波,吴长生意识到,是时候教女儿识文断字了。
若是不懂药理,只凭天赋,早晚会出大事。
天赋是璞玉,需以知识雕琢,方能成器。
这日傍晚,吴长生在药圃边支起一张小桌,点亮一盏油灯。
灯火如豆,却将一方小小的天地照得温暖明亮。
吴长生没有拿出《三字经》或《百家姓》,而是将一张干净的宣纸铺在阿婉面前,亲自研好了墨。
墨香混着草木的清香,在晚风中弥漫。
“阿婉,爹爹今天教你写字。”
吴长生握着女儿小小的、肉乎乎的手,将一支细细的毛笔塞进她的掌心,那感觉,像是握住了一整座春天。
“写什么呀?”
阿婉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灯火在她的瞳孔里,跳跃成两簇小小的火焰。
“写我们药圃里的朋友。”
吴长生笑着,引导着她的手,在纸上写下了两个古朴的文字。
那不是“天地玄黄”,也不是“人之初,性本善”,而是“当归”。
“爹爹,当归是什么?”
阿婉看着纸上那两个墨迹未干的字,觉得它们长得真好看,像是有手有脚的小人。
“当归,是一味药,也是一个念想。”
吴长生在灯下看着女儿清澈的眼眸,轻声解释道,“人如草木,皆有其根。当归,便是记住回家的路。它的意思,是盼着远行的人,能够平安归来。就像爹爹,无论走到哪里,心里都盼着能回到阿婉身边。”
阿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她或许还不明白远行与归来的含义,但她能感受到爹爹话语里的温柔。
她挣开爹爹的手,用自己小小的手掌握着笔,蘸了蘸墨,在旁边一笔一划、歪歪扭扭地写下了她人生中认识的第一个词。
灯火摇曳,将父女俩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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