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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一场村宴(1/2)

    经常庆功,就能成功。

    合作社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请出过力帮过忙的人吃顿饭理所应当。

    陈风和小麦就这么一路从喀什古城吃到了莎车,然后又从县城吃到了团结村。

    今天阿卜杜书记牵头,张罗了一顿极其丰盛的村宴,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把凯旋而归的“英雄”灌醉。

    姆妈和波瓦们提前一晚就开始准备,宰羊杀鸡,烧柴架锅。

    菜式则完全按照当地婚礼的超高标准,烤全羊、手抓饭、大盘鸡、鸽子汤这些传统招牌自是一个不少,另外还有像烤鱼、托烩面、羊肉汤饭这样的当地特色也尽数被端上了餐桌。

    村民们各显神通,愣生生让村里唯一的那块大空地上被白茫茫的水蒸气蒙了一宿,浓厚的香气更是连隔壁村子的大黄狗都在垂涎欲滴。

    随着陈风、小麦、老艾以及其他合作社的社员和员工们悉数到场,鼎沸的人声终于来到了最**。

    所有人都“忘乎所以”,沉浸在灿烂明天所带来的喜悦当中。

    大碗的酒、大块的肉。

    篝火从白天烧到了晚上,悠扬的歌声和美丽的舞蹈轮番上演,虽谈不上多么专业,但却足够原汁原味,赏心悦目。

    阿卜杜书记应该是全场最高兴的人之一,提这个大罐子挨桌敬酒,而且杯杯都是底朝天,自家的高度佳酿眨眼就两三斤下了肚。

    兴许是也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只见他寻了个木凳子一跃而上,清了清喉咙就冲着所有村民说道。

    “大家先静一静,我来讲两句真心话。”

    “咱团结村这么多年了,一直戴着‘贫困’的帽子,作为村书记,我的责任很大。”

    “记得零零年那会,我还带过大家种巴旦木,结果钱没赚到多少,地还废了好几块,那时候是真没经验,嘴又笨,不会跑出去请教人,瞎忙活,好心办了坏事。”

    “如果没有陈风和小麦,没有‘麦风棉花’合作社,我一直以为自己这辈子是看不到好日子来到那一天了。”

    快六十的汉子,还没说几句就已经红了眼眶。

    像他这样的老党员,把一生都撂在了无边无际的戈壁滩里,眼看着四周的城市渐渐拔地而起,宽敞的道路从四面八方延伸而来。

    但时代的高速列车似乎忘记了他,忘记了团结村的这帮老伙计们。

    虽然生活质量和几十年前比已经好了太多,通了电,有了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

    但谁又不想过上新闻里放的那种“更好的生活”呢?

    阿卜杜书记也希望村里的孩子每个都能去上学,也希望村里的老人们生病了不用自己熬,也希望妇女们不用一辈子和洗衣做饭为伴……

    但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停滞的经济发展让所有的期盼都只能是“空想”。

    这个古老的村子就好像迷了路,与周遭轰轰烈烈的改革和奋进显得格格不入。

    但所有的一切,都在陈风跟着小麦来到团结村后发生了改变。

    就好像原本坠入谷底的时间线猛然出现了分叉,这个从上海来的年轻人,给死气沉沉的小村带来了最匮乏的勇气和眼界。

    阿卜杜书记一度觉得陈风是老天派来当英雄的。

    不然怎么会接连让“上海援疆干部”、“棉花育种专家”、“农业大学教授”等等大佬亲自“屈尊”来到团结村相帮?

    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小麦是阿卜杜书记的女儿,他不但会举双手赞成这段两情相悦,甚至恨不得两个年轻人今天就去民政局把证给领了。

    可惜他终究不是,而陈风真正希望得到祝福的那个人,此时此刻正试图用酒精来让自己“蒙混过关”。

    “艾老哥,来来,喝一杯,你真是好福气啊,生了个像小麦这样的女儿,又找了个好女婿,这以后的日子还不飞黄腾达。”

    “是啊是啊,我看陈风这小伙子真是不错,从上海来的,眼界宽,有本事,现在创业搞了个合作社,不但钱赚得多,地位也是蹭蹭往上涨,老哥你看看书记,都快要把陈风说成自己的亲儿子了。”

    “有一说一,陈风又有文化,长得也不错,艾哥你要是不同意他和小麦的事,能不能让我女儿试试?”

    桌上都是村里的老相识,几坛酒下肚自然是嘴上没了把门。

    大家都不约而同把话题锁定在了今天的主角陈风身上,但聊的内容又跳不出最原始的那些事。

    “别胡说八道,小麦才几岁,没那么早谈婚论嫁,而且……而且陈风是汉族,他都不一定会在新疆长待。”

    老艾的脸涨得通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喝多酒还是被周遭的言语逼到了“墙角”。

    “哎哟,老哥,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搞维汉不通婚那套啊?”

    “就是啊,你也知道陈风是外面来的,那不更应该让他在咱这成家立业,到时候让小麦给他生几个大胖小子,不就留下来了嘛。”

    “艾老哥你这思想的确有问题,回去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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