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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医宗金鉴】清代医术指南 > 辫太阳病脉症并治上篇1-4

辫太阳病脉症并治上篇1-4(3/3)

量泻下,一举平定病症。然而,邪气所聚集之处,正气必然虚弱,用有毒的药物攻逐邪气,必定会损伤脾胃,如果没有平和、甘缓的药物作为主导,那么邪气虽尽,人的生命也会随之消逝。但这几味药毒性最强、药力最峻猛,人参、白术不能作为君药,甘草又与它们相反,所以选用又大又肥的十枚大枣作为君药。一方面是为了顾护脾胃,另一方面是为了缓和药物的峻猛毒性。畅快泻下之后,用稀粥调养身体,一是为了使谷气充实体内,二是为了防止邪气再次发作。这就是仲景使用有毒药物治疗疾病的方法,既完美又妥善。糊涂的人被“甘能中满”的说法所迷惑,不敢使用,哪里懂得相互制约的道理呢!

    患太阳病,外在的表症没有解除,不可以攻下。如果攻下,就违背了治疗原则。想要解除表证,适宜用桂枝汤。

    【注释】这里说的太阳病外证未解,指的是桂枝汤所主治的表证没有解除。凡是表证没有解除,无论是否已经发汗,即便有可以攻下的症状,但不在急下的范畴内,都不可以攻下,攻下就违背了治疗原则。想要解除表证,仍然适宜用桂枝汤主治。

    【集注】王肯堂说:只要还有一丝一毫的头痛、恶寒症状,就说明表症没有解除,不可以攻下。

    程应旄说:如果攻下之后表证仍然没有解除,仍然应当解除表证,有相应的症状就用相应的药物,不能因为已经攻下,就认为桂枝汤不适用了。

    汪琥说:“下之为逆”,逆,就是病在表却反而攻其里,从治疗方法上来说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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