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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水浒之往事随风 > 第36章 子不语乱力怪神

第36章 子不语乱力怪神(3/4)

。”

    “河东人众而地狭,民家有丧事,虽至亲,悉燔热,取骨烬寄僧舍中。以至积久,习以为俗。”

    “民俗火葬,自释氏火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

    一些贫贱小民活着的时候一事无成,一钱不名,于是干脆死后选择火化,甚至连骨灰都不叫人留下。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在人间简单混了一场,算逑!

    所以俺大兄死了,那毒妇要求火葬,不知情的人们也不觉得奇怪。

    也有些富人和贤人从中似乎悟出了些什么,死后也不选择土葬,随火化了,倒也潇洒。

    但是,俺在清河衙门当都头,知道那些士大夫层面那是相当抵触火化的。

    在他们儒教的观念里,“入土为安”,只有土葬才不能损坏逝者的遗体,使身体发肤能够不受损害。

    俺大宋朝的大头巾们以“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唯恐不至,死则播爇而捐弃之,何独厚于生而薄于死乎?”为由建议朝廷下令禁止火葬。

    俺想那些皇帝、官员重视土葬,就是要通过不同的丧礼制度来维持不同的等级(通过贵贱有别的不同制度礼仪使人的差别观念深入到每个世人心中,来维持他们自己的权威,任何人不可僭越,否则是要掉脑袋的。

    尽管朝廷明确立法不准火葬,但是民间却屡禁不止,朝廷也只好网开一面。

    因为不少贫贱小民无土可埋也是一个原因。

    于是朝廷虽然明文禁止火葬,“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卑幼并减二等。”,却往往加上了“若亡殁远方,子孙不能归葬而烧化者,听从其便”,“除豪富氏族申严禁止外,贫下之民共客旅远方之人,若有死亡,姑从其便”这么几条。

    并在各城城门之外四五里地设有化人场来焚烧尸体,又设有潵骨池,供不要骨灰的将骨殖扔到里面。

    俺大宋朝又“拨没官田供为常住,贫民死而家不能津送者,则与之棺后焚瘗焉”。主要是负责收葬那些贫穷无法安葬的逝者,每人给予八尺到九尺的安葬之地,将骨灰埋入,要求在上面再种植一棵松树或者柏树。树边设立一块方砖做碑,上面记录死者的性命、籍贯、生卒年等信息,设有专门的场所供人祭奠逝者。

    “官府委德行僧二员主管,月给各支常平钱五贯、米一石。瘗及二百人,官府察明,申朝家给赐紫衣、师号赏之”。

    如此百十年下来,俺大宋朝各大州府县城郊外的荒坡秃山都有了茂盛林子,这种林子一般起名叫赤松林、黑风林,都规模十分庞大,树木高大,茂盛阴凉,悲风阵阵,也无人敢去盗伐。

    话说回来,民间凡是有土有地,有正当营生的主流人家,自然会将长辈、家人土葬,选择那风水宝地,入土为安,让祖辈保佑自己一家平平安安。这是自上古以来的习俗,也是华夏崇尚祖先神灵的根本。

    乡间有仇怨者就多借干旱的时候对下葬不满三年的仇家家人的坟墓下手,鼓动乡人掘仇家坟墓来侮辱仇家。

    那借着灭旱魃的由头故意去掘人坟墓、毁人尸骨的行径,当然会引发诸多纷争、斗殴、诉讼乃至仇杀,因此造成的血案很多。

    同样,正因为民间兴起灭旱魃而掘坟烧尸的风俗,火葬就又更加流行开来。

    俺在阳谷县就见过挖坟打旱魃的,那时不懂,跟着看热闹。

    俺在清河县当都头,就抓过一群不要逼脸,没文化,在大冬天还下雪了,仍敢打着灭旱魃的由头撅人家新坟的蠢货!

    今年去天长县祭朱孝子的路上,俺又遇到过这种闹旱魃引发的械斗。

    那天俺遇到两伙庄稼汉正拿着农具准备械斗。

    俺看着好奇,就听他们在那里争竞。无理有理的扯着嗓子互相喷了一场后,还真就打了起来。虽然打得毫无章法,完全是凡人蛮力血拼,但是场面那是相当的惨烈,死伤了好些人。万幸及时来了不少的官差衙役,在大棒铁尺打压之下这才压服了双方。骑着马的县尉厉声喝问械斗缘由,正是因为灭旱魃掘墓毁尸引发的。

    王、李两村因为争水,为世仇。王村王姓有一人说李村李姓的一个人年初病故,他的坟土潮湿,便传言这李家人死后变成了旱魃。

    恰好近一个月的时间无雨,王姓人就煽动了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不顾李家阻拦,刨坟开棺。见李姓家人的尸体尚未腐烂,更加叫嚷这李家亡人就是旱魃,不由分说要将尸体烧毁。

    李村的人少,本来无力阻挡几个村子掘墓,就已经十分懊恼。此时见还要烧尸,就血灌瞳仁,气冲脑门,就下了死手,都拼了命去阻挡。

    那最早说发现旱魃的王村王姓人被一锄头刨掉了半个脑袋。于是引发械斗,王村及参与掘墓的村子共死了十三个人,李村倒是一个人也没死。双方共伤了四五十人。

    俺远远地看了那被掘出来暴露在烈日之下的尸体,在俺眼里没有什么异常,肯定是死透了的,不可能是什么僵尸,更不会是旱魃。如果是旱魃,嘿嘿,估计这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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