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半分酒味。
一个厨师,失去了舌头,比砍掉他的手还要残忍。
他杜仲,彻彻底底地废了!
而方华清呢?
他站在高台上,穿着那身刺眼的旧厨衣,接过了那柄象征着至高荣耀、流淌着暗金光泽的御赐金菜刀。
尚食大人…从三品…执掌宫廷御膳……
他杜仲汲汲营营、机关算尽、甚至不惜弑师叛门想要得到的一切,方华清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握在了手里。
凭什么?老天何其不公!
那柄金菜刀的光芒,如同烧红的烙铁,日日夜夜烫在他的灵魂深处。
既然自己得不到,也绝不能让方华清那个小狗得到。
他活不下去了。
但死之前,他一定要拉着方华清一起下地狱。
用这柄跟随他半生、沾染过方立兴鲜血的厨刀,亲手斩断方家最后的血脉。
正午的阳光,斜斜照进福旺客栈的大堂,正是最喧闹的饭点。
跑堂的吆喝声、食客的划拳声、杯盘碰撞声交织成一片市井的嘈杂。
蒸腾的饭菜香气弥漫在空气里,这对杜仲而言,却成了最刺鼻的讽刺。
就在这时,门口的光线微微一暗。
杜仲浑浊的眼球猛地一缩,如同即将扑食的毒蛇看到了猎物。
华清回来了。
他穿着那身洗得发白却浆得笔挺的深蓝旧厨衣,腰间悬着那柄用明黄绸布包裹、却依旧难掩其沉重与华贵轮廓的御赐金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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