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从广州沦陷,万家兴跑到西南联大之后,就没有吃过几餐好饭,听到好吃的,顿时把馋虫勾了起来。
“啊,你可以看成是北平的佛跳墙,大乱炖。”
文窦继续睁着眼睛往下编。
“佛跳墙?都是用剩菜做的啵。”万家兴想起自己小时候曾经吃过佛跳墙,口水差点哗哗流了出来。
“啊……对对对,就是剩菜做的。”
文窦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广东佬,有空带你去尝尝。”
“好哇!”
万家兴开心起来。
“广东佬,你少听卫嘴子瞎扯……”方雷终于忍不住,打断了他们。
两人的对话也勾起了他的回忆。
虽然不承认自己是正蓝旗的,但方雷其实是改过姓的旗人。
辛亥革命的时候,很多旗人怕被革命党清算,纷纷改成了汉姓,以此躲过灾劫。
瞪眼儿食方雷是再熟悉不过了。
这是穷苦人填饱肚子的东西,拿来待客就是有些侮辱人了。
文窦是想逗史密斯,可万家兴自己傻乎乎的上了套子,方雷觉得还是赶紧打断他们,要不误会了就不好了。
小时候家道中落,父亲卖苦力赚了点钱,就带着他到北平东西四牌楼底下的摊子上吃食。
瞪眼儿食这会已经不如清末那么流行,但依然是很多穷苦百姓打牙祭的好去处。
摊主把从北平各个饭店、餐馆里收来别人吃剩的鸭架,卤煮,筋头巴脑,没啃完的羊蝎子,猪头肉,青菜豆腐等等,统统当着所有人的面到进大铜锅里熬煮,每人一双2尺长的筷子,一个铜板捞一筷子,捞到什么算什么。
一筷子下去,捞上个鸡腿,那算你今日命好,若是一筷子只上了两片菜叶子,那也只能自认倒霉。
每当铜锅揭开了盖子,附近等候的人蜂拥而上,瞪大眼睛在翻滚浑浊的热水里捞着吃食,摊主也不敢怠慢,瞪大眼睛盯着翻飞的筷子,面前摆着陶碗,用特制的制钱儿给每人计数。
规矩是先吃后付账,摊主这是小本买卖,利润微薄,少算一筷子今日就得亏本,所以也瞪大眼珠子不敢眨眼,谁落筷子快了,谁下筷子慢了,都得心头有数。
吃食的瞪眼,卖食的也瞪眼,所以这就叫瞪眼儿食。
至于好不好吃,方雷却不好评价了。
家道中落的年景,有点荤腥就是美味,他也没选择的权力。
唯一能选的,就是吃食的时候瞪大眼珠子,祈祷每一筷子下去都捞到最好的那块好肉!
那时候自个还小,方雷挤都挤不进去,每次开锅,父亲就张开手护在铜锅前面,挡着别人捞食,嘴里叫嚷着:“兔崽子,捞……捞……赶紧捞……”
先下手的总能捞到点肉,至少骨头不会少,后下手的,那就真是看运气了。
方雷能长成现在这个头,父亲拦着铜锅让他捞食可谓功不可没。
想到这里,方雷眼圈突然红了一下。
37年7月7日,他父亲就死了。
他没见上父亲最后一面,这也是他最大的遗憾。
若是父亲还在,他真想再去东西四牌楼底下,再捞一次瞪眼儿食。
但这一次,他要护着铜锅,让父亲去捞。
“方二雷,你有没有吃过?”
万家兴却不知道这些事情,但也听出了文窦说得似乎有些不靠谱。
他开口问道。
“唔,吃过。”
方雷叹了口气,打算了思绪。
“好吃吗?”
万家兴又问。
“呵……谈不上好不好吃……打打牙祭还是可以的。”
方雷敷衍道。
“唔……等打完仗了,我带你们去吃明炉烤鸭,深井烧鹅,还有早茶……广州好多早茶馆不错的……只是不懂现在还在不在了。”
万家兴说着,也勾起了曾经在广州的回忆。
“你们俩,护着史密斯先生。”
方雷回过神来,冷下了脸,打断了万家兴的回忆。
前后分开前进,这次轮到钱清伟前出当斥候,方雷和文窦居中前后策应。
队伍拉开,回头看了一眼凌叶羽几个,文窦压低了声音和方雷商量:“英国佬看穿我们要骗他去三号地区了。”
“嗯!”
方雷点了点头,他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以现在的速度,要走到三号地区至少3天!
周围还有不明数量的日军在围捕,如果史密斯不配合,他们可能走不到三号地区就被歼灭了。
这让方雷很头疼。
“要不……”
文窦看着方雷,悠悠的开口到。
“不行!”
方雷一口回绝了:“人和资料必须都在。”
他以为文窦又要提议干掉史密斯,带着资料走的事情。
“死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