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内顿时议论纷纷,几位旧党官员也跟着附议,有的说 “谢渊确有私扣赎金之嫌”,有的说 “谈判文书从未见过,恐是伪造”。萧桓坐在龙椅上,眉头微蹙,目光扫过殿内:“谢渊,周德所言,你可有辩解?”
谢渊出列,躬身行礼,声音沉稳却清晰:“陛下,周御史所言,皆为不实之词!德佑三年之事,臣有完整证据链可证清白,恳请陛下容臣一一呈奏。” 周德立刻打断:“陛下!谢渊定是早有准备,伪造证据!臣请陛下先将其拿下,再查证据真伪!” 石崇也跟着道:“陛下,谢渊手握兵权,若让他当庭呈证,恐有不测!” 两人一唱一和,试图搅乱局面,阻止谢渊呈证。
萧桓却摆了摆手:“朕相信谢渊的为人,让他呈证。若证据不实,再治其罪不迟。” 周德与石崇对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慌乱 —— 他们没想到,萧桓竟如此信任谢渊。
谢渊上前一步,打开怀中木盒,取出第一份证据 —— 德佑三年的户部赎金账册原件,双手高举过顶:“陛下,此为德佑三年赎金调拨账册,原件存于户部档案库,昨日由王瑾大人依规调取,上面有户部尚书刘焕大人的朱批‘照发’,库吏的签收记录,还有瓦剌使者的签收回执,可证臣当年不仅未私扣赎金,反而筹措二十万两,按时交付。”
内侍接过账册,呈给萧桓。萧桓翻开账册,只见首页朱批鲜红,末尾瓦剌回执的青铜印鉴清晰可辨,上面用漠北文字写着 “已收赎金二十万两”,旁边还有林文标注的汉文译文。萧桓点头:“此账册确为户部原件,刘焕,你可确认?” 刘焕出列:“陛下,确为臣当年批办,账册记录无误。”
谢渊又取出第二份证据 —— 谈判文书,包括协议草案、萧栎监国时的批文、内阁议事纪要:“陛下,此为德佑三年与瓦剌谈判的完整文书,由礼部侍郎林文大人依规从礼部档案库调取。协议草案上有臣的修改墨痕,萧栎大人的批文写着‘依谢渊所拟,着兵部、礼部协同推进’,内阁纪要则记录了每日谈判进展,可证谈判是经朝廷批准,非臣擅自决定。”
林文出列佐证:“陛下,此文书确为礼部存档,臣已核对过印鉴,与当年记录一致,无篡改痕迹。” 萧桓翻看文书,见批文与纪要都有内阁官员的签名,心中已有数。
谢渊再取出第三份证据 —— 大同密报原件与拓本、张启的勘验报告:“陛下,此为德佑三年大同监军李穆大人呈送的‘大同兵虚粮尽’密报,原件由李穆大人从边镇旧营寻回,却被人篡改,添上‘谢渊拖延援兵’之语。玄夜卫文勘房主事张启大人已核验,篡改处墨色与原件不同,拓本可作佐证。” 张启出列,手持放大镜与墨色卡:“陛下,臣可当庭核验,篡改处用的是油烟墨,而原件用的是松烟墨,且笔迹与赵武将军不符,确为后添。”
殿内顿时鸦雀无声,周德的脸色由白转青,嘴唇嗫嚅着,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 他没想到,谢渊的证据竟如此完整,连篡改的痕迹都被查出。
李嵩见势不妙,立刻开口:“陛下,即便证据为真,谢渊私藏先帝信物(玉佩残片)、玄夜卫记录,亦属‘逾制’!按《大吴律?吏律》,官员私藏宫廷信物,当以‘大不敬’论罪!” 他想借 “逾制” 之罪,转移焦点,为周德与石崇解围。
谢渊早有准备,取出第四份证据 —— 玄夜卫押运记录、陈默的死士身份证明:“陛下,玉佩残片是德佑三年太上皇亲手折给陈默统领,作为‘密信凭证’,非私藏;玄夜卫记录则是陈默统领的职责所在,有玄夜卫指挥使周显大人的批文,符合《大吴律?卫律》中‘玄夜卫死士可留存任务记录’的规定,非逾制。” 周显出列佐证:“陛下,此记录确经臣批准,符合规制,无逾制之处。”
李嵩仍不死心:“陛下,谢渊兼领兵部、御史台,既掌军政又掌监察,此次自证清白,恐有‘自监自证’之嫌!臣请陛下令吏部、刑部联合重审,确保公正!” 刑部尚书周铁立刻出列,手持《大吴律?诉讼律》:“陛下,按《大吴律》,官员自证清白时,若有第三方(如礼部、玄夜卫、刑部)佐证,便不算‘自监自证’。此次谢大人有林文大人(礼部)、张启大人(玄夜卫)、臣(刑部)及多位官员佐证,证据链闭环,无需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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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嵩还想争辩,却见张文等吏部官员都低下头,没人敢附和 —— 他们知道,再狡辩,便是违律,连自己都会被牵连。李嵩无奈,只能退下,心中暗恨 —— 谢渊竟连律法都早有准备,断了他所有退路。
石崇见李嵩受挫,便悄悄示意殿外的徐靖 —— 按原计划,徐靖应带缇骑闯入,以 “私通瓦剌” 为由拿下谢渊。可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