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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桢记
> 第631章 玄锋归庙镇庑,振国还凭烈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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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1章 玄锋归庙镇庑,振国还凭烈飙(5/5)
,奏曰:‘剑乃镇国之器,非国难不授,今京师安,臣不敢私持。’帝许之,命将剑藏于太庙,题‘慎权忠鉴’,令后世子孙观之,勿忘‘授权易,慎权难’。”
《大吴史?刑法志》载:“德佑十五年尚方剑之赐,后成为大吴‘国难授权’之制 —— 凡遇外敌入侵、内奸作乱,帝可赐尚方剑于忠勇之臣,授便宜行事之权,然需‘先呈证据、后行处置’,且‘事毕归剑太庙’,以防擅权。此制历永熙、泰昌诸帝,未废,成为大吴应对危局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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