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长翻身上马,马蹄碾过冻土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像在为即将破晓的真相敲鼓。
杨一清在内阁值房展开证物,烛火下,盐引与马槽笔迹的重合让他长叹。"三年前王林私矿案,我就疑有宗室牵涉," 他指着磁码组成的 "黑风口","果然与代王有关。"
次辅递上《宗人府档》,代王在德佑十三年春的 "私访边地" 记录,恰好与周龙监造马槽的时间吻合。"三虎同谋,证据确凿。" 杨一清提笔写下《内阁奏议》,"请陛下即刻下旨,收押代王、冯指挥使及涉案官员。"
奏议的朱批在黎明前传回:"准奏,着谢渊主审,内阁、刑部、玄夜卫协理。"
林缚带着内阁手令赶回代王府时,暖阁内的对峙已到临界点。冯指挥使的刀距谢渊咽喉仅寸许,却在看到手令的瞬间僵住。"陛下有旨。" 林缚展开手令,朱红的 "钦此" 二字在烛火下如两道闪电。
谢渊接过手令,目光扫过垂头丧气的代王与冯指挥使:"你们藏在笔迹里的罪," 他将马槽木板与盐引叠起,"终究藏不住了。"
窗外的风雪渐停,第一缕晨光透过窗棂,照在案上的两道笔迹上,颤笔的阴影终于被阳光驱散。
三法司在都察院大堂会审,案上并置着盐引、马槽木板、笔迹拓片。谢渊请出刑部、礼部、工部三司笔吏,分别验笔、验墨、验木,最终异口同声:"两迹同出周龙之手,刻痕与盐引为同期所留。"
代王的辩护官仍在狡辩:"周龙仿冒王爷笔迹,意图栽赃。" 谢渊却取来代王十年前的《藩王谢表》,其中 "龙" 字的独特笔锋,与盐引批文的笔锋完全相同。"王爷的笔锋十年未变,周龙如何仿冒?"
公堂上下一片哗然,连旁听的百姓都喊道:"笔迹不会说谎!"
涉案的七十余名官员在铁证面前纷纷招认。太仆寺少卿张瑾供出 "每槽收周龙二两银",户部主事李某承认 "篡改盐引发放记录",镇刑司缇骑营总供认 "奉命灭口知情马夫七人"。
供词汇总成册,与盐引、马槽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谢渊指着供词中的 "分赃记录":"代王得三成,冯指挥使得三成,周龙得三成,剩下一成贿络各关节。" 这张由笔迹勾连的利益网,终于在公堂上完全展开。
德佑帝派来的监审太监叹道:"一笔牵出百罪,谢大人真乃神断。"
谢渊依据《大吴刑律》逐条宣判:代王 "通敌叛国、私通边寇",判 "削爵赐死";冯指挥使 "滥用刑狱、包庇通敌",判 "凌迟处死";兵部尚书等七十余官,或斩或流,或贬为庶民。
周龙虽死,仍被追判 "通敌首犯",家产抄没入边军饷。当宣判声在大堂回荡时,案上的盐引与马槽木板突然被风吹动,两张纸的笔迹在气流中轻颤,仿佛在为这场迟来的正义点头。
都察院将盐引、马槽木板、笔迹拓片收入 "罪证库",匠人们用琉璃罩封存,旁注 "德佑十六年盐引案证物"。谢渊在题记中写道:"笔为心舌,墨为肝胆,心不正则笔不正,此乃万古不易之理。"
史馆的编修来抄录案情,看到两迹重合的拓片时叹道:"前人说 ' 字如其人 ',观此二迹,信然。" 他将这段公案记入《大吴史?刑法志》,特别注明 "笔迹勾连为破案关键"。
谢渊奏请修订《刑名考》,将 "笔迹鉴定" 纳入 "物证篇",规定 "罪案笔迹需经三司笔吏会同验定"。他还建议太仆寺与户部 "盐马分掌",严禁同一官员兼领二职,"防权柄过滥生奸"。
德佑帝准奏,并命礼部铸造 "验笔铜尺",尺上刻有 "颤笔定标",为各地刑官验迹提供标准。铜尺的铭文出自谢渊之手:"尺量笔迹,心量是非。"
片尾
见盐引案的证物前围满观展的官员。一名新科进士指着两迹重合处问:"为何颤笔如此相似?" 谢渊答道:&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