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曹操打算恢复肉刑,发布命令说:“谁能为我找到一位通达事理、对古今皆有了解的君子,来处理这件事呢?从前陈鸿胪(即陈纪)认为死刑中有些罪行可用仁慈的方式处理,这正是我所要做的。御史中丞能否申明其父的论点?”陈群回应道:“臣父陈纪认为,汉代废除肉刑而增加笞刑,本意是出于仁慈,但实际却导致更多人死亡,这可谓名义轻微而实际严重。名义轻微则容易犯,实际严重则伤害民众。《尚书》说:‘要恭敬地施行五刑,以成就三种德行。’《易经》记载了劓、刖、灭趾等刑罚,用以辅助政治、教化民众,惩治恶行、减少杀戮。况且杀人者偿命,符合古制;而伤害他人或残毁他人身体的行为,仅剪除毛发,并不符合道理。如果恢复古刑,让淫乱者受宫刑,偷盗者被刖足,那么就永远不会有淫乱偷盗的奸人了。虽然《尚书》中的三千条法律不能全部恢复,但对于这些常见的罪行,应当优先施行古代刑罚。汉代法律所规定的死刑,是仁慈所不能及的,而其他被处死的罪犯,可用刑罚代替死刑。这样,所受刑罚与所保全的生命就能相互抵消了。如今用导致打死人的笞刑来代替不杀人的刑罚,这等于是重视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生命。”当时钟繇与陈群观点相同,王朗及其他讨论者多认为不可行。曹操颇为赞同钟繇与陈群的见解,但由于战事未息,且需兼顾众议,此事便暂时搁置。
陈群后升任侍中,兼任丞相东西曹掾。他在朝中待人接物公正无私,始终秉持名教大义,不因私利而违背原则。曹丕在东宫时,对陈群深为敬重,以交友之礼对待他,曾感叹地说:“自从我有了陈群,门人日益亲近。”曹丕即王位后,封陈群为昌武亭侯,后调任尚书。他制定的九品官人之法,是其创议。曹丕称帝后,陈群升任尚书仆射,加侍中衔,后转任尚书令,进爵为颖乡侯。曹丕征讨孙权至广陵时,命陈群兼任中领军。曹丕返回后,授予陈群符节,统领水军。回到许昌后,陈群担任镇军大将军,兼任中护军,总领尚书事务。曹丕病重时,陈群与曹真、司马懿等一同受遗诏辅佐朝政。明帝曹叡即位后,陈群晋封为颍阴侯,增加食邑五百户,连同以前的共一千三百户,与征东大将军曹休、中军大将军曹真、抚军大将军司马懿一同开府。不久,陈群被任命为司空,仍总领尚书事务。
当时,明帝刚刚亲政,陈群上疏说:“《诗经》中说‘效法文王的德行,万邦因此信服’;又说‘先为妻子树立榜样,再推广到兄弟,进而治理家庭和国家’。道理从近处开始,然后才能教化天下。自丧乱以来,战火不断,百姓不了解王教的根本,我担心这种衰败已到了极点。陛下正值魏国兴盛之时,肩负着两代祖先的基业,天下人都期待着太平盛世。只有崇尚德行,广施教化,抚恤百姓,才能使万民感到幸运。臣下们若随声附和,不分是非,这是国家的大患。若不和睦,就会产生党同伐异,党同伐异就会导致毁誉无端,毁誉无端则真假难辨,这不可不深刻防备,从源头上杜绝。”太和年间,曹真上表请求分几路攻打蜀国,从斜谷进攻。陈群认为:“太祖当年到阳平攻打张鲁,多收豆麦以补充军粮,张鲁尚未攻克时,军粮就已匮乏。如今我们既无现成的物资可利用,且斜谷地势险峻,进退两难,运输粮草必然会被劫掠,若多留兵力守卫要道,则会削弱作战部队,不可不深思熟虑。”明帝采纳了陈群的建议。曹真又上表请求从子午道进攻,陈群再次陈述其不利之处,并提出军事开支的计划。明帝将陈群的建议交给曹真,曹真仍据理力争并付诸行动。恰逢连日大雨,陈群又认为应诏令曹真回师,明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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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皇女淑去世,被追封为平原懿公主。陈群上疏说:“人的寿命长短由天命决定,生死自有定数。因此圣人制定礼仪,或抑制或表达情感,以追求适中。坟墓的简朴,嬴、博之地有未归葬的灵魂。伟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