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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尝闻大勇于夫子(2/2)

后师父叫唐烈保护使团,促成联金伐辽的国策,收回燕云十六州。

    如此的大事,现在还没看到半个金人,你唐烈为一个脚夫先把使团的副使干掉了,出发点再正义,于国法,于人情,于道理,怎么讲都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唐烈表面上处事妥帖世故,骨子里却是个玉石俱焚的性子,他常爱吟诵一首诗:

    十年磨一剑,

    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

    谁有不平事!

    所以今日为了国事,为了大局,他也觉得可以牺牲熊二郎。

    但是这个牺牲最多只能到打打屁股,流放军州的程度,以后再徐徐图之。

    若是要牺牲熊二郎的脑袋,那他就觉得过了!

    一件事,唐烈觉得过了,那么其实,这件事在唐烈面前就过不了!

    哪怕是为了一个脚夫的脑袋,赔上皇甫俊的脑袋,赔上此行任务的失败,唐烈也一定会这么做!

    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

    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唐烈跟呼延庆一样,也看向了地面,不同的是,他的剑丸开始在腹中沉浮,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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