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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天青之道法自然 > 第2章 狗彘不食其余

第2章 狗彘不食其余(3/4)

侍郎张商英出居城西僧舍,交御史台定夺。

    御史台有言:“商英为政持平,谓蔡京虽明绍述,但借以劫制人主,禁锢士大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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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高举轻打,无关痛痒尔。可见,官家也不甘心屈从于这两党相斗的威势。

    然,官家态度暧昧也不顶一个鸟用。

    那吕维暗植党羽便看中时机,再下一城,遂众疏击之。将那洪德和尚“冒籍讪谤”之事旧事重提。揪住官家将那痛处再戳一下。

    如此便又是一出“真龙案”之翻版。

    其结果很直接,也很自然:“帝颇严惮之”。

    辛丑,商英押入。不出一个月三次般出。

    御史中丞张克公“历数其十罪状,伏望收还相印,明正典刑”。

    哈,这张克公干脆叫张十条好了,谁遇到他都能让他“历数其十罪状”。也是比较有意思。

    丁巳,诏张商英,罢尚书右仆射,除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河南府。

    那位说了,知足吧!知河南府也是不小的官了!至少还跟你保留个省部级的待遇,结局还是不错的。

    但是,保留是暂时的,结局却是注定的。这“知河南府”前面加一个“出”字意思就不一样了。

    出,为“逐出京城”的意思。

    也就是说,他已经被踢出“京官”序列了,更不要说什么“朝堂议政”了。

    而且,北宋来说,“出知某地”的官员一般都是监视居住,不得擅自离开,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出知地的某个城区。

    这个待遇基本上和坐牢是一个概念,也就是放风的地方稍微大一点而已。

    要不然后来徽宗赐他一个“自便”便是感动的这个老头子像个被人痛打了一顿,又塞了一块糖的孩子。

    自此,这位历经三朝,为人持中,尚能勉强权衡朝堂的天觉先生,便无奈的告别了北宋的政治舞台。

    后,“寻落职知邓州,再谪汝州团练副使,衡州安置。于宣和三年郁郁而终,年七十九”。

    此乃后话,且书归正传。

    却是不到几月,朝中风云变幻。

    这席卷整个国家的经济危机所导致的货币信用危机没能得到解决,倒是两党合力,成功的解决了一个宰相。

    既然已经达成目的了,那就赶紧处理经济危机吧?这玩意发展起来且是要命的!

    不介!此时便是要痛打落水狗!好不容易这元佑党占了上风,不玩出点新花样都对不起这千载难逢的“盛世”!

    于是乎,便是一腔余勇追穷寇,将那朝中、地方看不顺眼官员该革职的革职,该问罪的问罪。

    先占了地盘稳了阵脚再说做事。

    一时间,那御史台、大理寺且是忙的一个不亦乐乎,来应对这朝野间一番不见血腥的刀光剑影。

    以至于将相纷纷落马,公侯亦不得独善其身。

    其中,也包括汝州一任的那位镌刻“汝帖”的十三郎。

    以昔日其父“密与夏人谋反国。迟至尊候神,且图不轨”之罪在兵部侍郎任上被参。

    然到得那台狱中,却遇到了同样官衣未去的许多故旧亲朋。

    冤吗?倒是一个冤枉,如果他那爹当年真的要反,北宋的满朝文武倒是没几个人能把他怎么样。

    所以说,也别说南宋的枢密院副使岳飞死的冤,比他冤的多了去了。

    自他有了“岳家军”这个称呼的军队之后,“莫须有”,就已经成了一件注定之事。

    可是,岳飞是忠臣啊!怎么也杀的?

    忠臣?哈!“太祖岂非周世宗忠臣?”

    这话可不是我说的,说这话的乃历仕仁、英、神、哲四朝,荐跻二府,七换节钺,出将入相五十余年的文彦博。

    况且,这千古骂名的脏活,即便是没秦桧也会有张桧、李桧去干。

    别说岳飞,就连那枢密使之职,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衔狄青,也因为一句“兵者阴也”出知陈州。这事可是我们的大文豪欧阳修一手操办的。后世也是不断有人为欧阳修去辩解,言:秦桧为私,欧阳修为公。岳飞死于刑场,而狄青是死于心中不忿。

    然,比起王采的“乃下大理,狱成,弃市,昺窜琼州”而言。至少秦桧这厮还未赶尽杀绝,还给我们的岳武穆“留其妻、子”。

    但是,想赶尽杀绝的人倒是个大有人在。

    这可不是我胡说,宋人王文清所着《玉照新志》上有载:“秦桧既杀岳氏父子,其子孙皆徙重湖闽、岭,日赈钱米以活其命。绍兴间,有知漳州者建言:‘叛逆之后不应留,乞绝其急需,使尽残年。’秦得其牍,使札付岳氏。士大夫用心至是,可谓狗彘不食其余。”

    这德行连秦桧这样的烂人都开始骂人了,狠毒可见一斑。

    不过,这《玉照新志》非正史,多谈神怪及琐事,亦间及朝野旧闻及前人逸作。他说的我也不知道做不做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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