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又有什么相干呢?
或又以为:“殷、周为圣王,其制不变革,不应该再考虑。”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殷、周之不变革,是不得已而为之。
因为商朝建国时,有三千个诸侯来归附它,汤依靠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朝,所以商汤不能够废除诸侯分封制;
归附于周的诸侯有八百个,助周武王胜殷(商),故武王不得改变分封制。只得因循以安,沿袭成俗,这是汤、武之不得已而为之。
这样不得已而为之者,不是大公者,是为自己出力,为保卫自己的子孙后代。
秦朝废除分封贵族领主制度,使不是贵族宗室的人也能参与掌握政权,从制度的客观效果看来,是以天下为公的;
秦朝实行郡县制度,从动机上看,是出于私心,就是想要树立皇帝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顺从他一个人的统治。然而公天下是自秦开始的。
政治清明,才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者居上,坏人居下,而后才能长治久安。今行封建制,贵族领主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世袭而理。
这样世袭而理,贤者能上吗?坏人能下吗?人民究竟能过上太平日子,还是遭到乱世,就无法知道了。
(即使有个别诸侯)想为他的国家做点有利的事,使下边的人都服从他统一的意志,则又有诸侯国内分封的世袭大夫,世代尽享所封之地的收获。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圣贤生在这个时代,也无法使自己立足,(更不必说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了),这是分封制度本身所造成的。
难道是圣人愿意建立这种分封制,而造成这样的危害吗?所以我说:“不是圣人的个人意愿,而是形势(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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