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负责京城治安的警察局接到报案,连夜带着警员上门缉捕。
踹开院门时,只见那户妇人张氏正躺在床上,面色苍白虚弱不堪,其丈夫徐海站在床边,眼神躲闪不敢直视警员,桌上还放着未擦干的水渍。
经邻居指证与张氏哭诉,此事正是徐海因嫌弃又是女婴,趁妻子产后无力私下决意溺杀。
证据确凿之下,徐海当即被锁拿归案。
此事很快惊动由刑部刚刚改制而来的北京市法院。
审判席上,法官询问案情时,徐海始终低头沉默,唯有代理律师起身辩解。
“被告家境贫寒,育有三女,实因无力抚养才犯下错事,望法院念其一时糊涂,从轻发落。”
话音刚落,法官便厉声驳回。
“朝廷刚设育婴福利院,无依婴孩皆可送入官养,官家供给衣食教养,何来‘无力抚养’之说?他竟敢顶风作案溺杀骨肉,绝非一时糊涂!”
此时陪审团代表站起身,呈上邻里联名证词。
“据查证,徐海此前便有溺杀女婴的行为,此次绝非初犯,其心可诛!”
代理律师试图反驳“证词缺乏实证”,但面对水缸里的残留物证与邻居的当庭指认,辩驳终究苍白无力。
最终,法官依“故杀子孙”律加重判罚,徐海被判处二十鞭刑,押至菜市口示众三日,以儆效尤。
消息传回养心殿,弘历将奏报拍在御案上,语气带着冷厉。
“朕早说过,推广保育、育婴两院,既要施恩,也要立威。
刑罚不是目的,是要让天下人知道,婴孩是大清的根,谁也不能伤!”
弘历对身旁李玉道。
“传旨内阁,将此案卷宗誊抄后发往各省,让所有州县张贴告示,把溺婴之罪、保育院、福利院之益讲清楚——朝廷既给生路,便绝不容忍残害性命之事。”
几日后,随着鞭刑示众的震慑与官差反复宣讲“送婴入福利院可得温饱、免刑罚”。
京城百姓对育婴福利院的态度渐渐转变。
以往藏着掖着弃婴、溺婴的人家,开始有犹豫者悄悄将婴孩送至福利院门口。
那些曾持观望态度的稳婆,见官家对溺婴严惩不贷,更是尽心在邻里间劝说。
“如今有保育院保平安,有福利院养娃娃,犯不着拿自家性命试法啊!”
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