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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四十码的脚印(1/2)

    马庆还以为陆远在三里屯,跑到三里屯去找,没找到,又跑到古岗集市找。

    找了一大圈,最后才打听到陆远在镇远县城买了房。

    “那小子整得挺牛啊,居然在县城买上房了。”马庆满心疑惑。

    他自认为了解陆远,现在看来,他对陆远的了解还是太少。

    等他找到强盛百货超市,不由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陆远生意做这么大了。

    此时此刻的超市还只是初具雏形,跟后世的超市没法比,但在马庆看来已经很厉害。

    能在县城开店,而且规模不小,这对马庆的冲击还是比较大的。

    “玛的,陆远真是一块做生意的料,但这样一来,难怪他不太愿意接那个活儿。”

    马庆原本是乘兴而来,但现在他有些犹豫了。

    如果陆远的生活过得不如意,那答应他的可能性非常高。

    现在恰恰相反,陆远看起来过得不错,生活挺安稳,也能挣到钱,那就没必要去冒险。

    “弟妹,既然他不在家,那我下次再来。”马庆跟陈秀英打了声招呼后离开。

    陈秀英跟他不熟悉,只是问了名字,也没有挽留他。

    在她看来,这个面相有点凶的中年男人看起来不像个好人。

    如果不是马庆说他是陆远的朋友,陈秀英才懒得搭理他。

    不过,陈秀英没告诉他陆远去了马家屯,只说陆远出去捕鱼,具体地方她不太清楚。

    其实她是知道的,陆远只要出门,都会跟她说清楚去向,免得她瞎担心。

    马庆走出几步,回头再看看超市的门头,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他还在提着脑袋拼命干大活,比他起步还晚的陆远却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老天有点不公,因为马庆自觉能力也不差,脑袋也不笨。

    “老子只是运气差了点,等干完这一票,老子也找个正经活干。”马庆暗暗咬牙。

    有个正经活,堂堂正正地活着,比什么都强。

    这一点马庆心里是认可的,他相信刀疤脸他们也非常认可,谁也不喜欢东躲西藏。

    也没有人天生就喜欢干吃枪子的活。

    马家屯。

    陆远来到马大春家里,仔细观察了一下失窃地点,又详细询问了一些细节。

    他大概有数了,这肯定是熟人作案,至少能确定贼知道马大春手上的值钱的东西。

    屋里有翻动的痕迹,但因为屋子本身不大,找起东西来并不是很费劲。

    也就是说,那个贼没有留下多少痕迹。

    但对陆远来说,不是大问题,他已经锁定了好几个线索。

    首先,这个人肯定是马家屯的人,对马大春家很熟悉,知道马大春的作息规律。

    其实,东西有一大包,这么短的时间,肯定来不及转移,也就是说东西还在屯子里。

    挨家挨户搜肯定不现实,但只要锁定在哪家,还是有办法查出来的。

    “大春,贼是从正门进来的,以后要记得锁门。”陆远看完现场后的第一句。

    “我知道,可我现在没钱买锁啊。”马大春说着又要哭了。

    他的心情还没有平复,提到钱就伤心得不行。

    陆远望望他,接着道:“他仔细回忆一下,有哪些人知道你在收那些东西。”

    马大春眨巴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摇头道:“全屯人都知道吧,这事传得可快了。”

    “最有可能偷东西的人,你心里有哪些人?”陆远追问。

    这回马大春思索的时间长了些,他也不敢随便乱说,因为是要负责任的。

    “照我看,马大海、马二蛋、赵四、朱阿龙……他们几个都有可能。”马大春迟疑道。

    陆远又逐一问了这些人的个性特点和习惯,心里面已经大致有了猜测。

    值得庆幸的是,马大春家失窃后,没有其它人过来,现场保护得还算不错。

    陆远边琢磨边走到门口,蹲下来仔细观察。

    除了马大春的脚印,还有他自己的,还真让他找到一个可疑的脚印。

    脚印大约四十码左右,明显比马大春的小了一圈,这个线索可以说至关重要。

    “兄弟,你蹲在这里能看出啥?”马大春对他的行为百思不得其解。

    “别说话,我在破案。”陆远摆了摆手,示意他闭嘴。

    然后顺着那个脚印往前探查,虽然有中断,但还是让他在路上再次找到了。

    根据脚印的方向,就能大致判断出窃贼来去的方向。

    来的方向和去的方向是两个,很明显,偷了东西后体重增加,脚印变深了。

    从这一点可以判断,这个四十码脚的家伙就是窃贼。

    “哥,你到底看出啥来了?”马大春纳闷地跟在陆远身后,不知道他搞啥名堂。

    陆远没有理会他,继续沿着脚印往前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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