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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府判定此少年杀人罪成立,按律当斩,王安石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无论是强取还是暗夺按律都属于盗窃,而且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别人的东西无疑就是属于偷盗行为,因此少年郎的追打行为应该属于捕盗,而捕盗致人死亡应判无罪。
于是,王安石就此弹劾此案的审案官员,而这名官员坚持认为自己的断案是正确的。这一下双方就杠上了,此案随即交由审刑院和大理寺复审,结果这两个部门的官员最后一致认为开封府这样结案没有错,王安石这是在找事。
此事最后又被捅到了赵祯这里,因为王安石虽然有纠察刑狱的权力,可是他要是乱来也是要被追责的,要知道如果他的建议被采纳,那么开封府的那名审案官员可就乌纱帽不保了。因此,既然王安石这个公诉人现在败诉了,那么也应该按理追究他的责任。作为自己的近臣,赵祯怎么可能去追究王安石的责任,他直接就把王安石的这种“小罪”给赦免了。
按制,王安石被赵祯赦免之后应该去给赵祯谢恩,但王安石坚持认为自己无罪,哪怕法院判了他败诉他也拒绝服从,所以他不去谢恩。他这样可就算得上是大逆不道了,朝廷的御史纷纷弹劾他不懂规矩有违臣子之礼并请赵祯对其予以惩戒。但是,赵祯对于自己的这个贴身的私人秘书可谓是相当宽容,他照例是毫不介意且下诏此事就此为止再不许有人多嘴。此外,他还下诏给王安石又加了一份兼职——句当三班院,也就是统管负责皇帝警卫任务的那些低级武将。
这年的岁末,心情大好的赵祯召集朝中的各位王公大臣以及宗室近臣于天章阁共赏从各地进奉而来的各种祥瑞之物,然后又在宫中的群玉殿设宴款待这些大臣。席间,他对众臣说道:“今天下久无事,今日之乐与卿等共之,宜尽醉勿辞。”
这一天,君臣欢聚一堂纷纷举杯畅饮,赵祯身为皇帝还亲自单独给宰相韩琦赐了一卮酒以嘉奖他在立储事件中的功劳。这场酒宴一直喝到了当天的日暮时分,众臣皆面带醉色而归。然而,他们都不会想到这竟然会是赵祯最后一次与他们共醉。
进入次年的公元1063年,赵祯在这年二月突然病情加重。为了给他祈福,朝廷下旨大赦天下,死罪降一等,流罪以下全部赦免。通常只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做这种事就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皇帝陛下已经病入膏肓且已时日无多。这时候的赵祯已经过了他的五十三岁生日,而距离他身患风疾也已经七年了,重症缠身再加上为了生儿子而“殚精竭力”,此外还要操劳国事,赵祯能够坚持到现在已经算得上是一种奇迹。
在这期间,赵祯已经病得无法上朝听政,两府大臣们每天只能去他的寝殿请安问政。这些生活条件无比优厚的朝廷要员们进到赵祯的寝殿后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们看见赵祯的卧具竟然都是些老旧物件,其床单被褥更是一眼就能看出是洗了好多回。众人不禁都为此而面露愧色,赵祯也发现这些人似乎都觉得他的卧室实在是有些寒酸了,他扭头对韩琦说道:“朕居宫中,自奉正如此耳。此亦生民之膏血也,可轻费之哉!”
这就是号称历代王朝里最有钱的宋朝皇帝。我们讲仁宗朝的故事前后费时已经说了快一年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没少提及赵祯的不是,但说句心里话,如果要论及爱民如子(包括他的子民、臣子和将士),赵祯无负于他的庙号“宋仁宗”。
进入三月,赵祯的病情进一步加重,宫里的御医已经对此束手无策,朝廷只好在全国各地寻求名医前来为赵祯诊治以求能够尽可能地延长他的生命。诏令既下,以医术见长的前郓州观察推官孙兆、邠州司户参军单骧相继入宫为赵祯进行诊治。但是,对于此时的赵祯而言,即便是华佗再世也无法阻挡他加速走向自己人生的最终归宿。
就在赵祯行将大渐之时的这个三月,有一个人却先他一步作别了这壮美人间—— 公元1063年3月6日,司马光的贵人、前宰相、太子太保庞籍病逝于开封的家中,享年七十五岁。身在病中的赵祯特命人代表他前去庞籍的灵前吊唁,然后他又追赠庞籍为司空兼侍中,赐谥号“庄敏”。
半个月后的公元1063年3月22日,出现回光返照征象的赵祯竟然像个正常人似的主持了这年的科考殿试。这届科考的状元最终被福建福州人许将所得,而他也是福州地区所诞生了第一位科考状元,此人后来也是位居宰辅之列。
大臣们都以为赵祯这是承蒙上天厚爱而遇到了神医,看他这精神头儿似有大病将愈之势,以至于第二天群臣纷纷以圣体康愈为名到皇宫去向赵祯奉表称贺。然而,正如蜡烛在行将熄灭前的残烛复明那样,在发出了最为明亮的一抹光亮之后,赵祯的生命随即迅速地进入了枯竭期。
公元1063年3月29日,这一天赵祯的饮食起居勉强可算正常,但到了这晚的初更时分,赵祯突发不适,他直接坐起并命人拿药给他,同时已经预感到自己将要命不久矣的他命人急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