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管理,商标、专利的注册和保护方面的专利司;
主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益司等部门。
工商部的部长由任发担任。
第十一部,交通部。
交通部主要负责规划、监督建设、管理、运营全国的公路、水路网络,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等方面的事务。
下辖负责勘探全国水文脉络,名山大川,陆地尺寸的勘探司;
负责道路司,负责公路、水路、民航(行业管理)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的规划司;
负责主管铁路,公路,省道,县道,乡道,水利道路运营的的运营司等部门。
第十二部,农畜部。
农畜司负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发展,负责牲畜的繁衍,发展,管理等方面事务。
负责种植业(粮食、棉花、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等)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农业司;
负责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药政等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畜牧司;
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休渔禁渔等制度执行的渔业司等部门。
第十三部:财务部
财务部主管国家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基础工作。
管理财政资金账户和现金流,负责所有国库收入和支出的国库司:
下辖税务方面工作的税务司;
主管国家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预算司;
主管国家粮食收购,支出,平衡,储藏等方面的粮食司;
主管国库所有财务收支,监督财务流通的监督司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