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吏司的郎中面露难色:“推广需大量水泥。然烧制水泥所需之优质焦炭、石灰石,皆非小数目。眼下京郊窑厂产量有限,若欲扩大,需增设新窑,这用地、人工、物料……皆需统筹,所费甚巨。”
他看向姜淮,“姜大人,这成本核算,尤其是扩大生产后的成本,能否再精确些?户部那边,盯得紧啊。”
虞衡司的赵郎中轻轻咳嗽一声,终于开口,语气听起来颇为关切,实则绵里藏针:“姜大人啊,你此番立下大功,可喜可贺。然,这推广之事,千头万绪,非一蹴而就。
各地土质水情不同,水泥配方是否需调整?匠役培训如何开展?质量如何统一把控?若仓促推广,一旦某处应用不当,出了纰漏,岂非坏了水泥名声,辜负圣恩?
依我看,是否还是该稳妥些,先在直隶境内慢慢铺开,积累经验再说?”
这番话,看似老成持重,实则是在试图延缓进程,并隐隐点出风险,意图分一杯羹或至少保留控制权。
甚至有人提出:“水泥之法既已验证利国利民,乃国之重器。其制造之法,是否应收归部堂,设专司统一管理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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