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欢盯着《量田法式》上的蒙古文注释(郭守敬特意让人译的),上面写着 “方田术:矩形田,长 × 宽 = 亩数”,和他刚才算草原垦田的方法完全一致。“可…… 可子弟们还是不懂‘稻’‘石’这些汉地单位,” 他仍有些犹豫,郭守敬立刻道:“题里都注了‘石 = 十斗’‘稻 = 粟之熟者’,只要仔细看,就能懂 —— 考试考的不仅是算,还有细心读题,将来做官,文书里的注释比题还重要。”
为了彻底打消疑虑,郭守敬让人搬来燕云与江南的量田算册。燕云的册页上写着:“燕云某乡,田千亩,亩收粟两石,税四升,年缴四十石”;江南的册页上写着:“江南某乡,田千亩,亩收稻三石,税五升,年缴五十石”。他用红笔圈出 “算法”:“都是‘亩数 × 税率 = 税额’,只是‘亩产’‘税率’因地域调整,这是户部定的‘因地制宜’,不是偏袒。”
“再看灾减,” 他翻到燕云的灾册,“去年燕云旱灾,税减四成,算法是‘税额 × 六成’;江南涝灾减三成,是‘税额 × 七成’—— 减成不同,算法相同。汉科题考的是‘灾减算法’,不是‘减几成’,就算换成草原垦田减五成,算法还是一样。”
博罗欢的书吏按这个算法,把汉科题换成草原数据:“垦田五百亩,亩收粟一石五斗,税三升,灾减五成,年缴多少?” 算出来是 “五百 × 三升 × 五成 = 七点五石”,和汉科题的解题步骤丝毫不差。博罗欢看着算筹摆出的等式,脸色终于缓和:“原来…… 是我想偏了,以为题考的是江南,其实考的是法子。”
争议解决后,周显与博罗欢共同拟定了 “算学题补充条例”:今后算学题需 “一案两地”,即同一算法,附南北两个案例,比如汉科题保留江南案例,再添草原垦田案例作为注释;蒙古科题保留草原案例,再添汉地案例注释。“这样不管是蒙古还是汉人考生,都能找到熟悉的案例,又能学会通用的算法,” 周显道,“既公平,又能让他们知道,南北的法子是通的。”
郭守敬还提议,在贡院的算学备考册里,增加 “地域算学对照表”,把汉地的 “亩”“石” 与草原的 “帐”“头”(畜税单位)对应起来,比如 “一亩田的收成,约等于两头羊的价值”,帮助双方理解。“算学不是争高低,是帮官员做事,” 他对双廷官员道,“不管是管粮还是管畜,算不清楚,就做不好官。”
萧虎得知后,在条例上批了 “准” 字,又添了句:“今后算学考官,需双廷各出一人,共同拟题 —— 互相盯着,就不会再出‘偏袒’的疑议。” 这看似是学术调整,实则是权力制衡:让双廷在出题环节就互相监督,从源头避免争议。
贡院的考生们得知争议后,反应各异。蒙古考生阿古拉(帖木儿侄子)原本对汉科题很抵触,听郭守敬讲了 “算法通用” 后,特意找汉考生卢明远借《量田法式》:“帮我看看,这草原垦田的题,我算得对不对?” 卢明远笑着给他讲解:“你看,这‘亩’就像你们的‘帐’,都是用来算‘一块地’的,只是名字不同。”
汉考生吴梦祥(江南迁来的书生)原本觉得题太 “偏实务”,不如考 “勾股定理” 雅致,听赵谦说 “官员不会算税,百姓就会吃亏” 后,也开始认真研究赋税算法:“原来算学不是纸上谈兵,是真能帮到人的。” 他甚至主动帮蒙古考生翻译题里的 “稻”“荒田”,“都是考生,互相帮衬着,才能都考好。”
考后的茶馆里,蒙汉考生围着算筹,一起算 “草原垦田税”“江南稻田税”,发现结果虽不同,法子却一样。有个蒙古考生笑道:“早知道这么简单,我就不害怕了 —— 以后做官,不管去江南还是草原,都能算税了。”
这次争议后,户部趁机推行 “量地均税培训”,让双廷的年轻官员都学 “方田术”。郭守敬带着算学官,在燕云、江南、草原垦区各设一个培训点,用实际量田教官员算税。在草原培训点,博罗欢亲自跟着学,算完一块垦田的税后,对郭守敬道:“以前觉得汉人算税是‘鬼把戏’,现在才知道,都是实在的法子 —— 以后左廷的人,再也不会说右廷偏袒了。”
周显则把算学题的争议与解决过程,写成《算学辩疑录》,印发给各地官府:“告诉下面的人,不管是蒙古还是汉人,做官能干实事才是本事,别总盯着‘南北’‘蒙汉’这些虚的。” 录子里还附了各地的量田算例,成了官员的实用手册。
萧虎在白虎殿翻看《算学辩疑录》时,对耶律楚材道:“一场算学争议,倒让双廷懂了‘法子不分南北’的道理 —— 比我讲十句制衡都管用。” 耶律楚材点头:“用实务化解偏见,这才是治世的根本。”
至元四十四年秋的算学之争,表面是学术争议,实则是萧虎 “技术制衡” 权谋的体现。他没有直接命令双廷妥协,而是让郭守敬用算学的 “通用性” 打破地域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