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大夏这个国家里,有一句话是这样的,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一个孤儿,谁知道你是一个狗熊还是一个英雄?所以,没有人拿他当一回事儿,问问他们的意见是什么。
当吕钦听街上的人们说,自己奶奶的墓地被卖掉的时候,他是想杀人的。
那天晚上,他把身上的钱都掏出来,请弟兄们去鼎春楼吃了一顿好饭。
李少强那个娃娃脸以为他捡到了钱。所以才请弟兄们吃好吃的。
听着任小军那熟悉而开朗的吹牛声,吕钦从来没有过的给他捧了场。
今天晚上,他就要去把那个没有人性的东西弄死。就算是明知道要进监狱,他也要去做。没有谁能拦得住他。
孟永合是最后一个出现的。
他那天下午的课满满的。
手机短信:孟哥,今天晚上鼎春楼我请客,兄弟发财了,不见不散啊。
他们几个人在街上打架,收点小商小贩的保护费,偶尔的也会聚一聚,但是不会去鼎春楼。
肯定是出事了。这个孩子神经出了问题。
因为,那儿根本就不是他们消费的地方。他这是要把自己攒了几年的钱全扔在那一顿饭上吗?
孟永合在第四节课的时候,再也压不下去心里的恐慌,他找班长请假跑了出来。
越是正常的表现,在他的眼里,就越是不正常。
吕钦全场情绪平静,李立强问他发的什么财,是不是要分弟兄们一半的时候,他还歪着脑袋气他,“我就是不告诉你。我捡了珠宝和金砖。放在我一个人知道的地方。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为了女人,我可以砍掉手足;哪天看你不顺眼,我就穿你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