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末尾的 “交接确认” 栏,有计算所科研处处长、协调小组组长(张工)的签名,日期为 9 月 8 日,标志着与中科院计算所的协调正式达成,为人员抽调提供了官方依据。
四、与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的协调
电子工业部下属的北京电子管厂(需抽调 4 名电路设计工程师)、上海无线电二厂(需抽调 3 名元器件适配工程师),是电子工程板块人员的主要来源,协调小组分两路展开工作,王工负责北京地区,赵工负责上海地区。
北京电子管厂的协调焦点是 “生产任务与人员抽调的冲突”:该厂当时承担着军用电子管的紧急生产任务,4 名工程师(含王工团队需抽调的硬件电路组组长)均为生产技术骨干。协调小组与电子工业部沟通,协调天津无线电厂支援名技术员,补充北京电子管厂的生产力量,缓解人员压力。
针对上海无线电二厂,协调的核心是 “技术衔接”:3 名元器件适配工程师(含孙工)熟悉国产晶体管与进口芯片的特性,是前期元器件测试数据的主要解读人员。协调小组承诺,抽调人员可携带工厂的元器件测试设备(如晶体管参数测试仪)至研发团队,既满足研发需求,也不影响工厂后续测试工作。
双方还确定了 “弹性到岗” 方案:北京电子管厂的 4 名工程师分两批到岗,2 名(硬件电路组)9 月日到岗,2 名(电源管理组)10 月日到岗;上海无线电二厂的 3 名工程师月 5 日统一到岗,确保工厂生产与研发人员集结有序推进。
10 月日,北京电子管厂最后 2 名工程师到岗;10 月 5 日,上海无线电二厂 3 名工程师如期集结,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的 7 名电子工程师全部到位,为硬件电路设计、元器件适配提供了关键人力支撑。
五、历史补充与证据:电子工业部协调纪要
1958 年 9 月的《电子工业部关于支援电子加密设备研发人员的协调纪要》(档案号:GY-1958-063),现存于电子工业部档案库,由电子工业部生产司主持,北京电子管厂、上海无线电二厂、研发协调小组参会,记录了协调过程与解决方案,共 8 页。
纪要中 “北京电子管厂人员抽调” 部分显示:“同意抽调该厂 4 名工程师,分别为硬件电路设计(2 人)、电源管理(2 人),为保障军用电子管生产,由天津无线电厂于 9 月日前派遣名技术员支援,承担基础生产测试工作,北京电子管厂需优先保障研发人员的技术交接”,解决生产与抽调的矛盾。
纪要中 “上海无线电二厂设备携带” 记录:“同意该厂 3 名元器件适配工程师携带晶体管参数测试仪(型号:CS-1958)、芯片适配测试台至研发团队,设备借用期限 2 年,研发团队负责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借用结束后完好归还,损耗需按价赔偿”,明确设备使用规则。
纪要中 “薪酬与待遇” 部分明确:“抽调工程师的薪酬由研发项目承担,标准按电子工业部直属单位中级技术人员薪资的 120% 执行,额外发放研发补贴(每月元),原工厂的工龄、职称评定不受影响”,保障人员待遇,提高抽调积极性。
纪要末尾的 “执行监督” 条款指出:“电子工业部生产司将每月检查北京、上海两厂的生产与人员交接情况,研发协调小组需每月反馈抽调人员的工作进展,确保协调方案落地,若出现问题,双方需在 3 日内协商解决”,强化协调执行力度。
六、其他单位的协调补充与人员集结
除中科院计算所与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外,剩余名人员(3 名来自清华大学、2 名来自军队通信技术研究院、5 名来自原测试团队)的协调工作同步推进,协调小组采用 “一对一沟通” 模式,确保人员无遗漏。
与清华大学的协调聚焦 “教学与研发的平衡”:3 名算法专家(含核心算法组组员)均为数学系教师,需兼顾教学任务。协调小组与清华数学系协商,调整 3 名教师的课程安排,将主要课程集中在每周 1-2 天,其余时间参与研发,确保教学与研发两不误。
军队通信技术研究院的 2 名人员(抗破解优化组组员、硬件测试组组员),熟悉实战通信场景,是连接研发与实战需求的关键。协调小组与研究院达成 “技术反馈” 协议:2 名人员需定期向研究院汇报研发进展,将实战需求融入研发,研究院则为研发提供实战场景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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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测试团队的 5 名骨干(含算法测试组郑工、环境防护组孙工),因熟悉前期元器件测试数据与项指标,协调难度较小,仅需完成内部岗位调整,于 9 月日前全部转入研发团队,承担衔接性工作。
1958 年月日,随着最后 1 名来自清华大学的算法专家到岗,19 名研发人员全部集结完毕,跨单位协调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