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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塞音老仙闹大明 > 第205章 奴隶贸易和劳工法案 xs7.

第205章 奴隶贸易和劳工法案 xs7.(2/2)

爽利,作为中间商,我抽五块钱差价不过分吧?吃完抹嘴走人。

    可陈喜不干啊,我一半国营企业,买奴隶做事?这事它好说不好听啊!

    道德的包袱,打死也不能背负!

    音峰弟子就是这么有骨气。

    他想了很久很久,终于琢磨出一个办法:

    仿效大明劳工之故事,把奴隶化为劳工不就得了?

    于是陈喜专门跑了趟台湾,找粟登科面谈。

    “这事你得替我兜着。所有的人(奴隶)在你这儿集中,我铁道公司和台湾行省签订劳务合同,十年以上的长期合同!”

    陈喜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有别于大明一年期的短工,台湾的劳工是长期的,可以续约,如果有必要,那就是终身制。

    总之一句话,干到死为止。

    纵贯线那么大的工程,在当今生产力条件下,死几千乃至上万人,都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你这是换汤不换药啊。你的工程做完了,劳工如何安置?他们的身份如何解决?”

    粟登科可是老江湖,直接击中要害。大明那边的劳工,服务到期可是遣返回大明的。

    我和你签的合同不一样啊,名为雇佣,实为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那种,根本是阴阳合同。

    那么多人,你铁道公司怕是养不起。白退给我,你肯定舍不得。

    这就意味着以后有个大大的屁股要擦,中间商哪有给人擦屁股的?开什么玩笑!

    “啊?我去争取政策。”

    陈喜到底没法跟党娥比,三言两语就被粟登科给打发回去。

    上总山找老仙,一问就是不在。几次三番,陈喜就是再笨也琢磨出味儿了。

    得,解铃还须系铃人,还是去找户部吧。

    户部部长陈宠也觉此事棘手,又上报内阁。议来议去,还是由户部出一份【劳工法案】,交给下院审议。

    像是提前得了风似的,下院很快就以多数票通过该法案。

    劳工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雇佣长期劳工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当地官府备案,并且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劳工享有基本人权(生命权),但在其服役期间,其行动自由仍受其雇主监督。若因监管不当引发事故,雇主须承担连带责任;

    劳工在全面接受本国文化(会说普通话、识文断字等)后,雇主有义务替其申请本国户籍,使其享有国民普遍权利;

    在本土服役的长期劳工,雇主应向其提供基础的食宿条件。此外,还必须支付一定工钱,最低工钱标准为:两毛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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