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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明荷国通商友好条约(2/2)

故,所在国须助其遗骸、财货归返故土。

    第六条 条约更易款!

    一、此约十年为期,期满前三月,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约。若有修订之需,须遣使共议,另立文书为凭。

    第七条 缔约施行款!

    一、此约以汉文、荷兰文各缮二份,由大明首辅真君与荷兰执政签押用印,交换存照。

    二、条约自交换之日起施行,昭告天下,咸使闻知。

    当条约签订过后,呈到了陈天王这里后,陈天王看着条文,微微颔首,他朝申耀荣等大臣们道。

    “尔等可知,孤最看中的,乃是条约中的哪一款?”

    “自然是宣教!”

    诸葛大道不假思索,他面泛红光。

    陈天王微微颔首。

    “不错,不错!”

    “孤所最为看重者,乃是其上宣教之条款!”

    好吧,陈天王可是要统御世间万邦,而达到这一目的,靠武力征服嘛,是有些困难的,暂时想要派兵去征服欧洲,几乎不可能,而且经济成本过高,有些不值得。

    而以贸易为纽带,通过信仰的方式,进行渗透!

    既经济,又实惠!

    毕竟,陈天王可是自称耶稣再世的,光是这一个宣称,再配合着陈天王的“法力”,和双方之间看似平等的传教自由,就能够让陈天王的“真约派”,以极为轻松的代价,篡取了欧洲教士们发展了一千多年,才发展起来的信仰基础!

    只见到,陈天王看着一旁的诸葛大道。

    “天枢院要在综合大学内,增设通译学院!”

    “既要将孤的《真经》翻译成各国文字,还要培养出来通晓各国语言的宣教人才,接下来,他们可是要前往全世界,进行宣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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