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试图利用余中海案引发的混乱和纪委高压态势,对邰伟民进行诬告,达到搅局或报复的目的。
3. 程序瑕疵与轻微违纪并存:关于其表哥孩子入职一事,调查显示该人员确实是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某区级卫生服务中心,笔试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程序上基本合规。
然而,邰伟民作为当时分管人事或具有影响力的局领导,确实曾向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及”过这个亲戚孩子的情况,并表达了“希望公平考察”的意思。
虽然没有直接下达指令或篡改结果,但这种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属打招呼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公器私用”,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回避原则。
4. 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在核查其日常行为时,专案组通过调取车辆使用记录和走访司机、门卫等,确认邰伟民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
例如,偶尔在周末或下班后,使用单位公车接送家人、办理私人事务(如去机场接送亲属、参加非公务宴请后的返程等)。
虽然次数不多,频率不高(平均每月1-2次),未造成恶劣影响,也未涉及豪华消费,但性质明确,属于违规使用公车。
最终结论:
经过缜密核查,专案组向郑旭东和市纪委汇报了调查结果:
* **核心举报严重失实:** 匿名举报信反映的收受红包礼金、与医药代表不正当关系、为亲属入职严重违规操作等主要问题,**查无实据,基本可以认定为诬告**。举报动机源于个别医药代表的私怨,意图趁乱搅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专案组核查尚未结束、结论尚未出炉之际,这两个心怀怨恨的医药代表,为了抢占舆论高地、向邰伟民施压并搅乱局面,不惜花费重金买通了当地一份以爆料闻名的都市小报《啄木小鸟》的记者沈忠。沈忠在未做任何核实的情况下,依据举报信的片面之词,撰写并刊载了题为《卫生局不卫生》的耸人听闻报道。该报道捕风捉影,添油加醋,不仅重复了举报信中关于收受红包、与药代关系暧昧等不实指控,更凭空捏造了邰伟民“好色成性”、“贪财无度”等极具煽动性的污蔑之词。这篇不负责任的报道在局部范围内掀起波澜,给正在主持工作、焦头烂额处理余中海案后续的邰伟民带来了极大的舆论压力和声誉损害,也给卫生局的形象蒙上了新的阴影,某种程度上也干扰了专案组的调查节奏。**
* **存在轻微违纪行为:**
* **公器私用:** 邰伟民副局长**存在违规公车私用问题**,尽管次数不多,但性质明确,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车管理规定。
* **利用影响力为亲属打招呼:** 在表哥孩子入职问题上,虽未直接干预结果导致不公,但**利用职务身份打招呼的行为,属于“公器私用”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违反了廉洁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
**处理建议:**
鉴于邰伟民在余中海案后的表态和主持工作的需要,以及其问题性质相对轻微(公车私用、打招呼),未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专案组建议:
1. **对诬告者(两个医药代表)进行训诫或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其诬告行为,并追究其买通记者发布不实报道、损害他人名誉的责任。** (*修改了原建议1,增加了对买通报社行为责任的追究*)
2. 对邰伟民副局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就**公车私用**和**在亲属入职问题上打招呼**的行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 要求其立即纠正错误,严格遵守公车管理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公器私用行为。
4. 对其个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强调在主持工作期间更要严于律己,时刻保持警醒。
5. 此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如局党组或专案组内部)通报,以示警戒。
《啄木小鸟》第9103期那篇《卫生局不卫生》像一颗毒气弹,不仅在卫生系统内部弥漫,也扩散到了邰伟民的家庭。在省城工作的女儿邰莉莉,以及住在老宅的父亲邰老爷子,几乎同时看到了这份小报上对邰伟民极尽污蔑之能事的报道。那些刺眼的“好色成性”、“贪财无度”字眼,如同尖刀扎在他们心上。**
**当晚,邰莉莉带着哭腔的电话和邰老爷子忧心忡忡的询问,几乎前后脚打到了邰伟民的手机上。
面对最亲近之人的担忧和质疑,邰伟民强压下内心的愤怒和委屈,在电话里拍着心口,声音尽量保持平稳:“爸,莉莉,你们放心,放二十四颗心!身正不怕影子斜,脚正不怕鞋歪!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些全是无中生有的污蔑!”**
**他深吸一口气,语气坚定地补充道:“党和政府正在调查,一定会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