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与文化脉络
来安的行政建制可追溯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彼时在水口镇东城埂置建阳县,隶属九江郡,这是县域行政建置之始,开启了来安长达两千多年的行政发展历程。汉初,建阳县归属淮南国,汉武帝元狩元年淮南国除,建阳县复归九江郡管辖;东汉时期,建阳县建制被撤销,其地域并入全椒县,县域归属随江淮地区行政格局调整而不断变化。东晋时期,北方战乱频发,大批士族南迁,朝廷在来安县城东部侨置顿丘郡,后续废郡设顿丘县,行政建制在动荡中几经更迭,区域治理体系逐步重构。南朝梁时期,在半塔镇一带设置高塘郡,将此地作为江淮间军事与行政要地,北周取代北周后,废高塘郡改置高塘县,县域的军事防御属性与文化积淀进一步凸显。
隋开皇初年,高塘县被并入顿丘县,同时改顿丘县为新昌县;开皇十八年,新昌县更名为清流县,来安全境隶属滁州清流县,行政隶属关系趋于稳定。唐景龙三年,朝廷正式设置永阳县,县治选定在今新安镇双塘村瓦岗一带,县域行政中心自此逐步固定,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南唐中兴元年,永阳县正式更名为来安县,因县东南侧的来安水而得名,这一县名自确立后便一直沿用至今。南宋时期,县域建制再度出现调整,绍兴五年来安县被并入清流县,绍兴十八年恢复来安县建制,乾道九年又降为来安镇,不久后再次恢复县制,历经多次更迭,县域行政建制的稳定性逐步增强。
元明时期,来安的隶属关系逐步明确固化。元代,来安县归属江淮行省江北淮东道滁州路总管府管辖;明代洪武初年,来安县并入滁州,洪武十三年重新复置来安县,隶属凤阳府滁州,洪武二十二年改属京师直隶滁州,永乐元年之后归属南京直隶滁州,历经数十年调整,县域行政体系日趋完善。清代顺治二年,来安县划归江南行省安庐滁和道滁州管辖,地方吏治逐步规范,农业生产、商贸往来与文化教育均得到稳步推进,民间文化与民俗传统也在这一时期逐步成型。
民国以来,来安县的隶属关系随省域行政调整不断变化,先后隶属安徽省不同行政督察区,1992年12月,滁州撤地设市,来安县正式划归滁州市管辖。来安的文化脉络融合了吴风楚韵与江淮民俗特质,军事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与红色文化相互交织、共生发展。半塔保卫战的历史积淀,奠定了区域红色文化的核心地位;尊胜禅院、孔雀寺等千年古刹,承载着佛教文化在皖东地区的传承脉络;洪山戏、秧歌灯、手狮灯等非遗项目,扎根民间生活,延续着皖东民间艺术的生命力;江淮农耕传统与水乡民俗相互融合,形成了淳朴务实、兼容并蓄的地域文化特质,让县域文化兼具历史厚重感与时代活力。
二、历史人物与近代人物
来安县历史上人才辈出,汇聚了各朝代不同领域的代表性人物,从孝行典范、文臣官吏到文人雅士,从革命志士到行业先锋,为区域发展注入了深厚的人文底蕴,也成为来安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宋代,苟与龄为来安本地人士,以至孝之行闻名乡里,其守墓尽孝、侍奉亲长的事迹被朝廷表彰,成为江淮地区伦理文化的典范,影响了当地数百年的民风教化;北宋文学家欧阳修任滁州知州期间,多次游历来安山水,体察民情、推行善政,其诗文创作与施政理念,深刻影响了来安的文化发展与民风养成,推动区域文风日渐兴盛。
明代,曹寅虽非来安本地人,但在任江宁织造期间,专程筹资修缮来安尊胜禅院,并亲自撰文立碑,为寺院留存了珍贵的历史文字资料,这一碑记也成为后世研究《红楼梦》家世渊源与皖东宗教文化的重要实物佐证,拉近了来安与明清文坛的联系。清代,吴棠为来安县水口镇人,是晚清时期重要封疆大吏,历任江苏巡抚、四川总督、成都将军等职,为官清廉正直、体恤民间疾苦,任职期间整顿吏治、兴修水利,回乡后还积极兴办义塾、修缮乡间道路,助力家乡教育与民生发展,成为清代来安籍官吏的代表人物。
南朝梁至隋唐时期,高塘郡、永阳县的历任地方官员,均推行休养生息政策,鼓励农耕、安抚百姓,推动区域农业生产与手工业逐步发展,维护地方稳定,为来安早期发展打下基础;元代,尊胜禅院建成后,历代僧人潜心修行、弘扬佛法,推动佛教文化在皖东地区传播,与当地民俗相互融合,丰富了区域文化内涵。
近代以来,来安涌现出一大批投身革命、建设家乡的杰出人物,在不同领域为国家与地方发展贡献力量。陆子修为来安县独山镇人,是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