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求婚?他怎么会懦弱?他陆展博的爱,从来都是笨拙却实打实的,可以堂堂正正拿出来,不怕任何人看的!
他爱林宛瑜,不是因为她像画报里走出来的富家千金,而是因为她是那个在图书馆角落啃着面包看画册,眼睛亮得像星星的女孩。
是因为她是那个会因为他随口一句“这程序逻辑好像有点绕”就放下画笔,认真帮他画流程图到深夜的女孩;是因为她身上永远带着淡淡的、像雨后森林一样的颜料和松节油的味道,那是他闻过最安心的气息。
他记得第一次牵她手时,自己手心全是汗,心跳快得像要蹦出来,宛瑜却只是轻轻回握,指尖微凉,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什么也没说。那一刻,他感觉拥有了全世界。
他记得她熬夜赶画稿累得趴在桌上睡着,他笨手笨脚给她披上自己的外套,结果把她惊醒,她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展博?你还在啊……真好。”
那带着浓浓睡意的依赖,让他心软得一塌糊涂,恨不得把月亮摘下来给她当台灯。
他更记得,决定买下这枚戒指时的心情。不是一时冲动,是无数个日夜积累的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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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省吃俭用,厚着脸皮跟老姐借钱,不是为了一个形式,而是想告诉她:陆展博这个人,虽然有点轴,有点宅,写代码比说情话在行一万倍,但他认准了,就是一辈子。
他想用这枚小小的、沉甸甸的圈,套住她,也套住自己未来的所有时光,告诉所有人——这个光芒万丈的女孩,是他陆展博要守护一生的人。
失忆?忘了求婚的过程?
去他的失忆!
重要的从来不是那一刻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浪漫举动。
重要的是,他爱她!这份爱,根植在每一次笨拙的关心、每一次无声的陪伴、每一次望向她时眼底无法隐藏的光芒里!这份爱,清晰、坚定、磊落,从未丢失,也无需怀疑!
求婚的仪式可以再来一次、十次、一百次!但这份心意,一直都在那里,像他电脑里运行最稳定的核心程序,从未宕机。
陆展博猛地攥紧了手里的戒指盒,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
刚才脸上的茫然和郁闷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破釜沉舟般的清醒和决心。眼神亮得惊人,像被点燃的星辰。
“你们说得对!”
他声音不高,却异常清晰,带着一股斩钉截铁的力量,“不知道,就当没求过婚!”
他抬起头,目光扫过一圈伙伴,最后仿佛穿透了墙壁,落在了隔壁3601那个正在安静画画的女孩身上。
“戒指,我先拿回来。”
他晃了晃手中的盒子,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极其微小、却充满斗志的弧度,“至于怎么再给她戴上……”
他顿了顿,没有说下去,但那双眼睛里,燃烧着的分明是“等着瞧”的火焰。
这火,不是焦虑,不是冲动,而是源于心底最深处那份从未动摇、也绝不懦弱的爱。
他的爱,从来都拿得出手,经得起任何审视。现在,他要做的,只是用一个更完美的仪式,把它再次、郑重地,捧到他的公主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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