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设计发明的,就可以同时享有其个人所有权,但涉及商业经营的事宜却必须以先注册的发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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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从这个新兴技术投资规划办公室拿到“天使投资”的发明家们,他们当然是能够证明这项发明是自己独立设计的。
但相应的,那些大公司也可以啊!
大家都有着完善的手续,都有着切实的证据,大家提供的资料也都符合帝国的法律规定。
到了这一步,一般的大公司都会象征性地给上一笔钱,相当于把这项专利给彻底买断,但比起市场价肯定是要低很多的。
不过至少这个数目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足够用了。
但怕就怕在万一运气不好,遇到了那些吃相很难看的大公司,发明者可能一丁点钱都捞不到。
当然这还是在发明出有用专利的情况下,很多时候能做到这一步的人都已经能让同僚们羡慕的了。
事实上,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领到了投资的发明家们基本弄出来的,都是些没法产生商用价值的“无用发明”。
这样的情况才是最让人绝望的。
因为对于这些无用的发明,新兴技术投资规划办公室会派专人过来鉴定,只要鉴定出来没法取得任何商业和科学价值,他们就会反过来起诉发明者浪费帝国的资金。
先前投资过来的启动资金就会变成发明家的债务。
这时候的事情就不由这个新兴技术投资规划办公室或者帝国专利局管了,而是会转交给帝国税务部。
那帮人才是真正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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