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里绽放着杀意,比这世界上最恐怖的杀人魔还要恐怖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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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风止息,长枪停在了苏晓诗的面前,距离对方的睫毛甚至只剩下了几厘米的距离。
不等前者有所反应,苏晓诗猛然冲上前,一把勒住了他的脖子,
“我终于,找到你了……”
原来……已经过去六百年了……
随着苏晓诗一剑刺入陈默的身躯,世界上最后的神只也终究殒命在了王座之上。
苏晓诗只是个人类,而她之所以能杀死索希普斯,杀死最终的宇宙之王,也并非因为什么弑王的使命,
只是因为她要杀死的人,愿意心甘情愿的死在她的剑下而已。
那把剑,刺入她身躯之时,也将理想乡留在了她的体内,现在,苏晓诗也受到了理想乡的加护,只要陈默还活着,那么她就不死不灭。
相对论表明,若是一个人的速度能超越光速,那么原则上,他便可以跑过时间,回到过去,
永生的苏晓诗开始了追寻陈默的行为,她驾驶德马里尼之钟,孤身一人沿时间长河回溯而上,她要找到自己的王,她要把记忆还给那位仍被困于轮回之中的君王。
“正在读取录音3,内容如下:”
“学姐,我喜欢你,最喜欢你了,把这句话重复三遍,每天早中晚各一次,不许拒绝。”
“好寂寞啊,我应该会这么说吧,拯救世界的道路没有学姐,真想直接开润——开玩笑的,我会好好努力的,学姐也是,不要辜负我的信任哦。”
“这个录音的出现条件是宇宙里再无神只,唉,也不知道学姐你能不能听到,”
“我有很多很多话想跟你说,但是贸然立flag的人,在电视剧里往往下场都很惨。”
“所以,有什么话,等我回去再说吧,我不在的日子,学姐你也要好好的生活哦。”
“好好的吃早饭,午饭,晚饭,好好睡觉,好好盖被子,不要着凉。”
“最重要的——不要忘记我——不管过去多久……”
“不然我会很伤心的……”
“……”
六百年的孤独旅途,苏晓诗只能一遍遍的看着那些她与陈默留下的照片,一遍遍的听着那匣子里,陈默所留下的录音,以此来对抗记忆的磨损。
漫长的爱意跨越时空,不会因分离而淡漠,只会在飞驰的银色里愈发炽热,
苏晓诗忘记了一切,但她永远记得那少年为这个世界做过的努力,永远记得自己对他那汹涌的爱意。
我喜欢你,我爱你,这些不曾说过的话,如今却成为了她最想说的话。
飞船跨越无尽轮回,见证者一个个惨烈的战场,在那些荒原中,她最终觅见了少年的踪迹。
当两个孤独的灵魂相拥之时,当那少女在怀里泣不成声,陈默如浆糊般的大脑终于开始了转动,
望向对方的脸,熟悉感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脑海里被永远锁死的记忆库,
他想起来了,他全都想起来了。
“我是陈默,调查员陈默,我喜欢苏晓诗学姐,我要拯救世界……”
陈默突然抓住了长枪,用左手轻轻的抚摸着苏晓诗的雪白长发,
“密大,伙伴,战斗,索希普斯,学姐——你们成功了?!”
“笨蛋!”
苏晓诗用拳头狠狠的捶击着陈默的胸口,
“还要经历多少轮回?”
“记不清了,几千个,几万个,几千万个?或许上亿吧……”
两人相顾无言,只是紧紧抓着彼此的手,目光殷切又湿润,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再将他们分开了。
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了世界的敌人,请你一定要阻止我。
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请你一定要相信我会回来。
放心吧,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成为了世界的敌人,我会毫不犹豫的杀死你,如果有一天,你消失了,那我就去找你,不管你躲在哪,我都会找到你。
剩下的路,一起走吧,看在我找了你这么久的份上,不许拒绝!
……
“学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
……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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