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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1/2)

    “进去吧!”

    “先拿钱再说。”

    刘大刚觉得王晶晶说的有道理。

    连他这种货色时常都觉得王晶晶配不上自己呢,何况是人家尊贵的宾利车主了!

    简直是异想天开。

    相对于搞仙人跳,那还不如直接绑架对方!

    不过刘大刚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敲诈勒索什么的还行,绑架这种事他不是专业的,得找狐朋狗友们好好谋划才。

    还有就是绑架风险太高了,而搞这种仙人跳被抓的几率则小得多。

    比如这次,又将顺利到手50万!

    两人走进派出所。

    一眼便看见了陈小萌。

    “钱准备好了是吧?”

    王晶晶开口询问的同时,目光下一次的扫向了杨浩和林韵。

    我去!

    这女人好漂亮!

    看到杨浩的时候,王晶晶猜测对方应该就是和自己在电话里通话的男人。

    而当她看到林韵的时候,心中忍不住暗自感慨起来,眼中都是欣赏与羡慕!

    刘大刚就更不用说了,进入派出所之后,他目光就没从林韵身上移开过。

    这女人无论身材还是颜值,都是他现实中见过的天花板级别。

    虽然互联网上遍地都是美女,但那都是各种美颜加持的结果,而现实中美女的数量其实还是很稀缺的。

    尤其是林韵这样的顶级美女,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你们两个是王晶晶和刘大刚对吧?”

    这时,王鹏和赵宏杰从值班室里走了出来。

    “警察叔叔,是我们。”

    王晶晶轻声细语的回了一句,还故意卖萌的叫“警察叔叔”。

    “是就好。”

    “有点情况要跟你们了解一下!”

    王鹏和赵宏杰对视一下,然后一左一右分别抓住了两人的胳膊。

    “警察叔叔,你们这是干嘛?”

    “我是受害者啊!”

    王晶晶立即惊呼起来。

    “我是受害者的表哥。”

    “我陪晶晶是过来签谅解协议的!”

    对外的时候,刘大刚一直都说自己是王晶晶的表哥。

    “了解点情况而已,不用紧张。”

    “你们没犯事儿的话,也不需要心虚!”

    王鹏一边说,一边拉着王晶晶往审讯室走。

    “你也跟我走!”

    赵宏杰黑着脸催促站在原地不动的刘大刚。

    “我到底怎么了?”

    “我是受害人啊,凭什么抓我?”

    “你们警察还讲不讲道理啊!我要投诉你们!”

    眼见着苗头不对,王晶晶开始大喊起来。

    “投诉没问题。”

    “不过,我们得先走流程!”

    “陈小萌报案说,他的弟弟陈小军遭遇了你们的诈骗和敲诈勒索,所以现在你们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

    “都老实点!”

    王鹏大声呵斥。

    而听了他的话之后,王晶晶和刘大刚全都愣住了。

    两人这才反应过来,他们被骗了!

    什么签谅解协议啊!

    明明就是把他们告了!

    不过,短暂的愣神之后,两人顿时又都有了底气。

    既然敢干仙人跳这个活,两人当然是详细了解过的。

    所以他们知道,像他们这样的情况是不好定罪的,因为很难找到确凿的证据。

    并且,他们玩的不是那种初级的仙人跳,而是进阶版!

    所谓的初级仙人跳,就是把男方约到宾馆后,不等真正的发生关系,女方的同伙就破门而入,自称自己是女方的男朋友或者老公,进行敲诈勒索,有些性质恶劣的还会拿着凶器动手。

    而被仙人跳的一方,在面对这种情况时,通常是不想把事情闹大的,多半也就拿钱破财消灾了。

    而且事后大概率不会报警,一来,这种事报警太丢人,二来,犯罪嫌疑人选择仙人挑对象的时候,通常都是选择已婚的男人。

    一旦报警,家人不可避免的就会知道,后续就会很麻烦!

    可是,即便受害人报警几率低,终究还是会有人报警,实施犯罪的嫌疑人还是难逃被抓的命运。

    正是基于这初级仙人跳的弊端,才有了升级版的仙人跳,也就是王晶晶和刘大刚的这种模式。

    在这种模式之下,获赔的成功率往往非常高,而且是在法律范畴之下操作的,风险小。

    不过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

    就比如今天的王晶晶和刘大刚!

    两人被分别带进了不同的审讯室。

    由于之前做过功课,所以起初的时候人当然是不承认诈骗和敲诈勒索的事实。

    不过,当他们看到警察展示的证据之后,就全都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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