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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大宋会被包拯带向何方(1/2)

    包拯所说的道理,赵祯何尝不明白。

    作为一代仁君,赵祯天生对百姓有有悲悯之心。

    但这不代表他就认为百姓是左右一个王朝命运的阶层。

    相反,在古代帝王的眼里,左右一个王朝命运的,恰恰是贵族,是官僚集团,是地主阶级,而非平民百姓。

    百姓顶多是一个王朝灭亡的催化剂。

    没办法,毕竟从古至今,就没有一个王朝是农民阶级推翻的。

    即便汉高祖,也并非农民阶级,他能开创四百年的大汉王朝,靠的也是贵族和地主阶级。

    所以,纵然赵祯再仁慈,对平民百姓怀着一颗悲悯之心。

    可作为一个帝王,他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江山和统治。

    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间,他首先考虑得是官僚地主的利益。

    百姓谋反,在大宋朝并不是什么新奇之事。

    只要牢牢掌控兵权,随手可镇压。

    然而若是官僚地主谋反,对大宋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

    “好了包卿,朕知道你爱民如子,一心为民谋福。”

    “可朕也有朕的苦衷,其他新法朕不反对,唯独取消权贵特权这一条,朕不准!”

    抑制土地兼并,已经让官僚地主对朝廷心生怨恨,若彻底取消他们的特权,难保他们不会真的谋反。

    至于其他新法,说实话,赵祯内心深处感到极为震撼。

    没想到,包拯可以把律法分得这么细致。

    光是一个杀人罪,便有多种不同情况。

    关键是,他又能解释得天衣无缝。

    若非把人性研究到极致,不可能制定出如此完美的律法出来。

    是的,在赵祯眼里,新法足以用“完美”两个字来形容。

    大宋以前的律法中,对于杀人并没有过多的解释,全凭地方父母官根据情况而定。

    若是情节严重,上报到朝廷裁决的,朝廷甚至也会吵做一团,莫衷一是。

    有时候为了一件案子,皇帝下令杀,却被中书省驳回。

    有时候中书省认为该杀,可皇帝又觉得可以有矜悯的地方,不杀。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便是律法不够完善。

    如今有了包拯的新法,一切问题似乎都不再是问题了。

    大事小事都有法可依。

    如此完美的律法,赵祯没有不批准的道理。

    想到这里,赵祯道:“包卿,你制定的新法朕很满意,合乎天意。”

    “多谢陛下赞赏!”包拯微微一笑。

    开玩笑,前世的律师可不是白当的。

    在律法这一块,包拯掌握的东西,领先了一千年。

    而且,穿越之后,包拯在地方干了多年,对大宋律法也是滚瓜烂熟。

    包拯将后世的律法,结合了当今的实际情况,在不严重违背古代礼教思想的前提下,才制定出来的。

    可以说,新法更符合人性。

    光是新法的出炉,便足以推动中原文明向前跨越八百年。

    只是,皇上没有同意取消权贵的特权,让包拯略感失望。

    终究还是自己太过理想化了。

    但也想得通,毕竟是古代。

    一个王朝,原本就是官僚地主和君主共同组建的一个机构,和普通百姓的关系不大。

    君主和官僚地主才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百姓只是被统治者。

    没有官僚地主,也就没有君王。

    封建朝廷的本质,就是剥削,损不足而奉有余。

    对君主而言,要做的,就是平衡官僚地主和平民百姓之间的矛盾。

    这是赵祯能同意抑制土地兼并,却不同意取消权贵特权的真正原因。

    所以,对此事,包拯没有继续劝谏,说道:“陛下,既如此,即刻着刑部和大理寺将条例公布。”

    “臣建议,将心法刊印之后再进行颁发,不仅每一个官员手中都要有一本心法,甚至每一个普通家庭都应该有一本。”

    赵祯闻言,眉头皱了起来:“包卿,这未免有些小题大做。”

    “不然!”包拯郑重道,“国法乃一国之根本,不仅官员要精通律法,百姓也应该了解律法,如此方能知法守法,乃是懂得如何为自己申诉,这是一个国家强大与否的体现。”

    赵祯见包拯如此认真,点了点头,颇为认同,可心里又觉得,印刷成本太高,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更何况,平民百姓都不识字,给他们颁发了,又有何用,百姓也看不懂啊!

    包拯微微一笑,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陛下,这就是臣要启奏的第二件事。”

    “包卿请说!”

    “臣建议在地方广建学堂,不但州府,便是乡镇也理应拥有一所学堂,以供平民百姓也能读书认字,为朝廷培养更多的人才。”

    赵祯和范仲淹更是目瞪口呆,包拯也太能想了,真是什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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