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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 第408章 即将宣判

第408章 即将宣判(1/2)

    “公诉方,你这边有没什么问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询问的。”

    桂楚宁没有正面回答金胜的请求,反而对着龚锦玉这边问道。

    估计是不想当着人家面......

    “没有。”

    “好,请法警将宋佳怡带出法庭。”

    听到主审法官的指令后,一直站在旁边的女性法警便上前了一步。

    此时的宋佳怡额头冒汗,神情惊慌。

    才走了两步,便腿一软往地上倒去。

    还好法警及时搀扶住。

    妄想着利用‘性别优势’,捞一笔快钱。

    却没成想把自己都给搭进去了。

    金胜见到这一幕,心里忍不住感叹道:‘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这个案子如果不是碰到自己,或许真能成功也说不定。

    陆敏宇这个倒霉蛋......实刑还是缓刑先不说,身上背个案底那是肯定的。

    万一再碰到什么事,治安所一输入名字.....好家伙,原来有前科啊!

    完全不用考虑,绝对会偏向对方。

    这就是大家口中常说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

    等宋佳怡出去后,主审法官才看向金胜这边说道:“被告人律师,等本次庭审结束后,法庭会向治安机关进行移送。”

    “待进一步查清事实后,再另案处理。”

    金胜微笑道:“我方尊重、并充分认可法庭的处理方式。”

    面子都是相互给的。

    桂楚宁点了点头,接着问道:“那关于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还有其它问题吗?”

    明知道大势已去,哪里还会找不痛快。

    龚锦玉此刻的脸上,有点忧心忡忡的样子。

    面对法官的提问都不知道回答。

    还是一旁的李睿聪反应过来,连忙开口道:“没有....”

    金胜现在是稳坐钓鱼台。

    当然不会再画蛇添足了。

    “好.....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龚锦玉正在失神,李睿聪只能自己上了。

    随即便拿出一份文件资料开始发言。

    “尊敬的合议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在本案中,被告人陆敏宇.......”

    “虽说两人在酒吧时,口头上进行了约定,但就交易的内容,本身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此,是不受任何保护的。”

    金胜听到这里差点喷出来。

    这是什么奇葩思维。

    一个刑事案件,你给我搞个《合同法》‘效果’认定逻辑。

    都照你这么说,以后随便谁‘非法买卖’结束之后,报个警就能把人给送进去。

    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不予认可?

    那不得天下大乱了。

    金胜估计.....人之多、关不下。

    审判席上,三个法官也都微微蹙眉。

    明显也听出了里面的‘悖论’。

    按理说,这种低级错误,公诉方不应该堂而皇之的拿到法庭上来说。

    莫非是被金胜给打乱了阵脚,临时添加上去的?

    此时....李睿聪没有停顿,接着往下说。

    “两人当晚到达酒店房间后,由于宋佳怡醉酒失去意识,她身上的衣物.......”

    “被告人无奈,只能作罢离开。”

    “公诉方认为,无论两人事前是否约定,宋佳怡反抗的行为,就是个人意志‘拒绝’的体现。”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综上所述,被告人陆敏宇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J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为维护法律尊严、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金胜颇为不屑的摇了摇头。

    这位公诉人还真是紧跟时事啊!

    后面这一段又引用了‘性同意撤销’这样的观点。

    通俗点儿的解释:无论是不是干‘非法买卖’这一行的,还是一个普通人。

    哪怕事前基于什么原因同意,但到了半途、或者结束后反悔了,打电话报警。

    则依然能为认定为‘违反意志’,构成强J罪。

    就问你怕不怕。

    也不知道这两年怎么了,‘离谱’、‘颠覆三观’的事情越来越多。

    有些法院甚至还主动发布到网上,自以为是功绩,结果引起舆论海啸,直接翻了车。

    老铁们不禁会问:‘他们在发出去之前,难道自己不先看一遍吗?’

    其实不然......

    公家单位的任何一条对外消息,都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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