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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判决出炉(2/3)

.....”

    “综上,根据三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七条。”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判决如下:”

    金胜一边听着法官点出的法条,一边在心里对照着。

    前面是依次点出了‘侵占’、‘重婚’、‘伪证’、‘妨害作证’,四个罪名。

    最后一个罪名,估计是给周阳和徐美凤两人的。

    毕竟犯罪的主体、主观、客观都不相同,不适用一个罪名。

    之后是关于适用减刑、缓刑的法律依据。

    这应该是给毛雪芳准备的。

    民事部分,金胜听到了离婚、财产分割...等等。

    法官考虑的很全面,几个因素全都照顾到了。

    “全体起立”

    书记员的声音响起,众人尽皆起身。

    这是宣判的必要形式。

    主要是为了彰显法律的严肃性,法庭的权威性。

    “一:被告人周阳,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拘役6个月。”

    “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万元。”

    “二:被告人徐美凤,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拘役6个月。”

    “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

    “三:责令被告人周阳、徐美凤,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月内,返还自诉人陈伊婷37万8千元整。”

    “四:被告人毛雪芳,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五:准予自诉人陈伊婷,与被告人周阳离婚。”

    “六:自诉人于婚前出资的25万元,经审理认定为购房款,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特征,应当予以正常划分。”

    “法庭在征询了双方意见之后,决定将位于海悦小区11栋,1502室房产,予以售卖。”

    “扣除本应归还的银行贷款之外,其余金额将会以被告人40%,自诉人60%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魔都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宣判完毕,现在退庭。”

    “咚.......”

    “请法警将被告人带回,继续羁押。”

    随着法槌的落下,案子到这里暂时告一段落了。

    金胜这一方,可以说大获全胜。

    该拿的一分不少,该送进去的也都进去了。

    法官的判罚也都比较合理。

    完全属于能接受的范围。

    只可惜,毛雪芳目前身怀六甲,免疫了小案子攻击。

    但上次的庭审中,金胜已经看出了些许苗头。

    总结下来,就是‘资金一断、感情就散’。

    情人,最后难免会分离。

    白头并非雪可替、相守还得看钱币。

    哎.....

    谁的生活不是‘柴米油盐’。

    喝西北风的相濡以沫,跟随时享用的山珍海味比起来,毫无胜算可言。

    你要问相不相信爱情,麻烦先V个两千看实力。

    等法官和法警等工作人员走后,金胜也开口道:“咱们走吧!”

    “好......”

    两人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刚踏出法庭门口,金胜就看到走廊上,周家两兄弟已经等在那儿了。

    双方顿时四目相对。

    周德才满脸的怒容,咬着牙道:“好哇...真好.....”

    “陈伊婷,自打你嫁进来,我们可从没有亏待过你吧!”

    “平时知道你们工作忙,你妈甚至还经常去帮忙收拾。”

    “为的就是让你们能不那么累。”

    “这些事情,你难道都忘记了吗?”

    “我是真没想到,原来你还是个白眼狼啊!”

    陈伊婷微微低垂着脑袋,没有反驳。

    金胜知道,跟这种人多说无益。

    他们一旦干了什么错事,永远都不可能自我反省。

    还喜欢把一切的责任,全都归咎在别人身上。

    拼命的给自己找理由开脱。

    然后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质问别人为什么就不能大度点。

    眼前的周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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