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枪就是为了杀韩真!不,应该说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点。
就连原本坚定不移站梁永康的主审法官的想法此时也开始向检察官倾斜了。。。
是啊!按照白潇的主客观一致原则的话,梁永康抱着射杀韩真的主观故意接过了这把枪,然后客观上确实是实施了射杀韩真的行为,这不就是故意杀人罪吗?
虽然主审法官情感上是偏向梁永康的,一边是伟大的缉粉卧底警察,一边是祸国祸民的大粉枭,从情感上,别说梁永康杀一个韩真,就算是杀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也是不解恨的!
可是,他是法官,这里是法庭,他只能从法律出发去断定这个行为!
韩真可以杀,但只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杀,和只能法院去杀,也就是判死刑!
梁永康自己去杀的话,只能说是动用私刑,而法律是绝对不允许个人动用私刑的,尽管对方是十恶不赦的人!
所以,现在看来,这把似乎是个死局。
主审法官想,这把只能看白潇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去破这个死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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