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的期待】,傅婉儿不应该受到【不能按时毕业】的威胁就选择妥协,选择委身于导师,这是道德层面的。
而法律层面,法官在审判的时候,则是考虑【常理】,即按照常理来说,傅婉儿导师以不给她能按时毕业的这个威胁,是否达到足以让傅婉儿不敢反抗的地步。
这个熊星星换位思考了一下,如果是她的导师以【不能按时毕业】为由相威胁,那么她会不会妥协呢?
熊星星想她大概可能不会,那连自己作为天然就站边傅婉儿的一方都这么想,那法官作为中立方在做判断的时候就更难说了。
而且像白发阿姨刚才说,仅仅就是因为不能按时毕业,傅婉儿害怕白发阿姨生气、斥责自己就妥协导师对自己的侵犯,那是不是就更难说得通了。
白发阿姨缓了一会儿,接着说:“婉儿小时候其实是个活泼好动有点调皮的小女孩,还会经常闯点小祸。”
“她父亲去世后,为了让她听话,我开始对她很严厉。”
“特别是那次之后,有一次她跟邻居家的小男生打架,看她这么不听话,我心里又气又急,心很累,想死了一了百了,然后……”
“然后我当着婉儿的面喝了药,还好婉儿及时叫了救护车,洗胃救回来了。”
“自那次之后,婉儿性情大变,变得极其听话,我让她往东她不敢往西,小心翼翼从不敢出错。”
“竟然是因为我……因为怕我生气怕我不高兴,婉儿她才不敢反抗,不敢告诉我……”
“她宁愿选择自杀,都不敢告诉我……”
“婉儿她直到死她都都没责怪过我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