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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让你道歉不听,上了法庭哭什么? > 第37章 检举同伙,能不能减刑?

第37章 检举同伙,能不能减刑?(1/2)

    经过一番折腾之后,张开凤最终还是被制服了。

    开玩笑!

    你以为女警跟你这儿过家家呢?

    懂不懂“刑事强制措施”的含金量啊?

    这也就是张开凤战斗力不咋地,但凡她要是战斗力再彪悍一点,或许就能尝到“警械”的滋味儿了。

    “你们这是暴力执法!我要投诉!我要举报!”

    张开凤头发凌乱,喘着粗气。

    被两个女警一左一右控制着,脸都憋红了。

    依然发出了桀骜不驯的怒吼。

    “晶晶!”

    “刚才都拍下了吧?”

    “为我发声!为我发声!!”

    张开凤大喊着。

    老李扭头看向旁边,一直举着手机似乎在拍摄的陈晶晶,沉声道:“拍视频没关系,这是公民的监督权。”

    “你发到网上也可以,这是公民的知情权。”

    “但是,你要记住,发视频可以,不能断章取义,更加不能添油加醋造谣诽谤!”

    “否则,我们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俗话说的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能跟傻逼玩到一块儿的,多半也是个脑子不好使的。

    与其说老李是在警告,不如说其实他是在劝诫、提醒,免得陈晶晶误入歧途到时后悔莫及——当然,这个时候老李其实还不知道,发布诽谤视频的账号是陈晶晶所有,否则的话,肯定也会把陈晶晶带回去,顺手的事儿。

    “咕噜!”

    陈晶晶吞咽口水,后退两步连连保证道:“我明白我明白,我不会乱说话的。”

    “嗯。”

    老李点点头,不再多说什么。

    大手一挥。

    两个女警便押着张开凤向外走去。

    张开凤自然是挣扎扭动大喊大叫,只可惜并不能改变什么。

    还是被带走了。

    留下陈晶晶站在门口,大脑一片空白,疑似失去了所有力气和手段。

    ......

    十几分钟后。

    康华街道派出所,讯问室。

    所谓讯问室,就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场所。

    能进这间屋子,也就意味着,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里面有个固定在地上的金属椅,又被称为“后悔椅”,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坐在这上面,不是痛哭流涕就是悔不当初。

    当然,也有例外。

    就比如张开凤。

    进了讯问室,坐在后悔椅上,却依旧不失桀骜不驯的本色。

    梗着脖子嚷嚷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没犯法!凭什么抓我!”

    “别叫,抬头,看看墙上这几个字,认识不?”

    老李面沉如水,指了指身后墙上的几个大字——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张开凤瞥了一眼,歪过头道:“我没什么好坦白的,我没犯法!就是没犯法!”

    老李冷哼一声道:“你在小红猪平台发布诽谤视频,更是在评论区里曝光林北的个人隐私信息,煽动网暴,还说你没犯法?”

    张开凤理直气壮道:“那咋了?”

    “现在都提倡言论自由不知道吗?”

    “你凭什么不让我说话!你在害怕什么!?”

    老李都无语了。

    这特么还真是个24K纯法盲啊?

    不,不只是法盲这么简单。

    这是24K纯智障!

    要不能说出这种弱智听了都直呼弱智的话来?

    “言论自由不代表你说话就可以不负责任!”

    老李表情严肃道:

    “谁告诉你言论自由就能捏造事实造谣诽谤给别人泼脏水了?”

    “谁告诉你言论自由就能曝光别人隐私信息了?”

    “谁告诉你言论自由就能煽动网暴,扰乱社会秩序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乱说话,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张开凤眨了眨眼,但还是有点不服气,道:“那,那大不了我删了好了呗,多大点事啊。”

    老李摇摇头。

    “看来,你还是没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刑!”

    “今天我就给你好好说道说道。”

    老李冷冷道:

    “你的行为涉嫌两条刑法罪名。”

    “首先是诽谤罪!”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就是你在评论区里曝光别人隐私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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