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章处于战国初期,在他的前面只有夏商周三朝可以参考,但因为夏商周都是以分封制的形式维持天下共主的地位,所以对于如今的楚帝国而言,虽然有些参考价值,但却不多。
所幸熊章是穿越者,他可以根据后世历史封建王朝来给他的楚帝国尽可能的避雷。
在后世封建朝代之中,熊章首先想到的就是秦帝国。
历史上的秦帝国跟楚帝国情况一样,都是结束了夏商周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国。
秦国很强大,但却二世而亡,还得了一个暴秦的名声,使得秦始皇直到现代才有人给其张目。
熊章前世虽然是个普通人,但他也是看过百家讲坛的。
秦朝虽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中央集权王朝,但其国祚极短,仅存14年(公元前221年—前207年)便轰然倒塌。
根据后世历史专家分析和总结,秦灭亡并非单一原因所致,而是多种致命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
一、根本原因:急政与暴政,导致社会矛盾极端激化。
这是秦朝灭亡最核心的原因。
秦始皇及其继任者没有根据“打天下”与“坐天下”的不同而转变统治策略,反而将战时的高压法家政策无限期地应用于和平时期,超出了社会承受的极限。
商君之法真的很严苛,商家之法的核心就是耕和战,禁锢民间一切思想,不准百姓藏书,更不许百姓读其他的书,就连诗经都不能读,更不说开办私学。
百姓能够做的就是在家耕地,亦或是参军作战,没有第三条路。
这也是儒家一直在对秦帝国口诛笔伐的原因所在。
秦法要求秦国百姓只能埋头苦干,严苛的秦法加之不畏死的秦人,就成就了虎狼一般的秦国。
若秦法能一视同仁,底下的百姓虽然压抑,但也能过得下去,但事实上就是秦国高层腐化,视秦法如无物,所有的责任都加诸于底层百姓身上,肯定是不能长久的。
仇官仇富可不是现代人的专利,这种情绪自古就有。
民情就像是弹簧,秦法越是严苛,被统治的百姓的反抗意愿就越强。
所以熊章在主导楚国变法之初,就避免了秦法之中过于严苛的一面,楚法虽然也有条条框框,但都是在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范围,更不会不会限制楚人的思想。
只能说商君之法只适合贫穷野蛮的秦国。
想到这里,熊章就在其桌案上写下了重新梳理楚法六个字。
楚法实行已经有三十多年,数年前弥生就曾带着法学院的官员和学子下基层对楚法有过一次全面的树立,改正了一些已经不合时宜的法律条文。
但现在楚国已经成为楚帝国,所以楚法还需要再梳理一遍,这个工作熊章计划在覆灭晋国之后进行。
秦国的徭役兵役极其繁重。
秦帝国建立之后,秦始皇没有休养生息,而是同时进行多项世界级工程:如修建阿房宫、骊山始皇陵、长城、驰道、灵渠、戍守五岭等。
这些都是应该做的,且是千秋万代的,但不应该同时进行。
这比杨广还要疯狂。
据《史记》记载,秦朝全国人口约2000万,但每年被征发服徭役、兵役的壮丁竟超过200万人(甚至有“丁男被甲,丁女转输”的记载),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和家庭结构,造成“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的悲惨景象。
除此之外,秦帝国时期盛行轻罪重罚:延续了商鞅变法以来的严刑峻法,实行连坐、族诛等制度,一人犯法,邻里、亲友皆受牵连。
劓(割鼻)、刖(断足)、黥(脸上刺字) 等肉刑极为普遍,导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穿囚服的人堵满了道路,监狱像市场一样拥挤)。
无端制造了大量刑徒和敌人:繁重的劳役和严酷的刑罚,将无数本可安分生活的百姓变成了国家的苦役和潜在的反抗者。
对于劳役,熊章觉得自己就算不对标秦始皇,就算是历史上仁义皇帝汉文帝,那也是比不上自己。
楚国的劳役都是由罪犯来执行,楚国对于罪犯只会处罚劳役,而不会对他们施加任何肉刑,毕竟还需要这些人来做事。
楚国设立的治河大营、修路大营、修城大营这三大营里面的劳役都是犯人,不论是轻罪还是重罪,都要处罚劳役,轻者做个十天半月就能刑满释放,重者至少要坐满三十年,楚国三大营建立已经超过三十年了,但至今没有人能在三大营里面熬过二十五年,最长的也不过二十二年就累死了。
当年楚国谋反的那些贵族们都已经成为了枯骨。
除却这三大营的劳役之外,楚国其他的工程所需劳役都是直接在百姓之中招募,不仅管饭,还给钱,一天一个钱,虽然不多,但这些农人们在农闲的时候不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