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军在此休整一日,直到第二日傍晚,高忠义才将统计好的战报呈给李骁:“大都护,此战我军斩杀金军一万一千余人,俘虏两万五千余人,其中包括金军将领十七人……”
“我军自身伤亡四千三百余人,其中阵亡两千一百人,重伤两千二百人。”
李骁接过战报,看着上面的伤亡数字,脸庞之上满是凝重。
“仅三万金军精锐,便让我军付出了四千多人的伤亡……”
“这金军的战斗力,果然名不虚传。”
他抬头望向远处堆积的金军尸体,语气凝重:“这还是在野外,且我军兵力占据优势,又有骑兵与火器配合的情况下。”
“若是换成攻城战,面对巷战的复杂环境,想要解决这样的精锐,恐怕我军的战损比会达到空前的一比一。”
自北疆军建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遭遇如此重大的伤亡占比,有些百户甚至被直接打残了。
这世间,恐怕也只有金军精锐才有这般强大的战斗力和意志力。
不过大浪淘沙,经过了这次惨烈的血战,活下来的北疆将士都是当之无愧的精锐。
每一个都有能力担任什户、甚至是都尉、百户。
身边的瘦猴点头附和:“是啊大都护,金军精锐的单兵战力与战术配合,几乎与我六镇不相上下。”
“好在这样的精锐,金国数量不多。”
完颜纲麾下估计有两万多,介壕防线附近与中都各有三万左右,中原战场还有四万多,林林总总加起来,也不过十几万。
剩下的几十万金军,多是临时征召的民军,战斗力比北疆民军还略有不如。
……
就在东线战场清点战果时,庆阳城下的战斗正打得如火如荼。
金军如潮水般一次次冲向城头,云梯架满了城墙,士兵们踩着同伴的尸体向上攀爬。
城头上的北疆军则用滚石、热油、火炮、神臂弩顽强抵抗,双方伤亡都极为惨重。
林大壮拄着铁拐,站在城头最高处,犀利如苍鹰般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城外的金军。
他的一只脚是废的,虽然不影响骑兵作战指挥,但平日里走路全靠一根铁制拐杖支撑。
有一次,李骁称呼他为‘铁拐将军’,这个外号也由此流传开来。
此刻他浑身沾满了鲜血,却丝毫不见疲惫,反而对着城墙上的北疆士兵高声呐喊。
“都给我精神点,别给咱们北疆爷们丢份。”
“金人就是一群软脚羊,撑不了多久了。”
“大都护已经带着主力绕到金狗后方,用不了多久,就能把这群金狗全歼在这里。”
他一边大喊,一边拄着铁拐走过士兵的身后,每当这个时候,原本疲惫的士兵们都会瞬间挺直腰杆,眼中重新燃起斗志。
一名年轻士兵被金军的箭矢擦伤了胳膊,他身上还穿着缴获的夏军残破甲胄,可以看出他并非是六镇士兵,而是灵州万户民兵。
看到林大壮走来,立刻咬牙举起盾牌,对着城下的金军怒吼:“狗贼!来啊!爷爷不怕你们。”
林大壮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洪亮:“好小子,这才是我北疆的汉子。”
“等打赢了仗,老子请你喝烧刀子。”
得益于大量的移民进入北疆,北疆各地的土地得到了开发。
只不过新开垦出来的土地大多是盐碱地,不适合种植小麦和栗米,所以在前三年便会种植大豆和高粱改善盐碱化土壤。
大豆可以榨油、可以做豆腐,代替肉类补充人体所需营养。
而高粱口感较差,在不缺粮食的时候,北疆百姓则会用高粱来酿酒。
由此产生了北疆平价酒类之一,烧刀子。
很受底层百姓和军中将士们的欢迎。
与此同时,城外的完颜纲看着久攻不下的庆阳,脸色越来越阴沉。
他亲自擂鼓助威,可城头的北疆军却依旧顽强,金军的尸体在城下堆积如山,却始终无法突破北疆军的防线。
就在日头快要下山,完颜纲正准备鸣金收兵,明日再战的时候,一名探骑从后方疾驰而来,翻身下马时险些摔倒。
“大帅,大帅,不好了。”
探骑声音带着惊惶:“东路军……东路军危急~”
“夹谷沙宁将军遭遇了北疆第一镇和第二镇主力围攻,已经快撑不住了。”
听到这话,完颜纲如遭雷击,手中的鼓槌“啪嗒”掉在地上。
“什么?”
他猛地抬头,望向庆阳城头飘扬的金色日月战旗,眼中满是震惊与难以置信。
“第一镇主力?李骁不是在庆阳城里吗?”
下一秒,他立马反应过来;“该死,我们中计了。”
“这……这是幌子!”
他立马意识到庆阳城里的金色日月战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