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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重生1975,从卖野菜开始 > 第111章 无法证明

第111章 无法证明(1/2)

    只见罗审判长低头看了看卷宗,又抬头看了看原告席上的人,问道:

    “你是原告?”

    “回答审判长,我是原告的舅舅范义伟,也是他的代理人。”

    “为什么原告自己不出庭,而需要你这个舅舅来代替他,请问这里面有什么原因吗?”

    罗审判长往上扶了扶眼镜框,问道。

    “回答审判长,我外甥齐鸣自打被马文斌抢了军帽,又亲眼目睹他刺伤胖仔之后,

    精神上出现了点问题,因此才有我来替他出庭。

    具体案件的经过和证词都已经写在案卷上,还请审判长过目。”

    “哦,那请说明一下你的身份。”

    罗审判长再次发出了疑问。

    “我叫范义伟,男,32岁,汉族,沈城本地人。

    家住太原街213弄17号,目前从事与律师有关的工作。”

    审判长听完范义伟的表述,微微颔首,以示认可。

    随后望向被告席,说道:

    “鉴于此案一案牵扯两案,故今日只审理马文斌一案。

    至于叶兴舟一案,择日再审。

    被告马文斌现在何处?请被告出庭。”

    结果一连喊了好几声,也不见有人应答。

    李梅不知道马文斌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急得朝他一个地劲使眼色。

    与马文斌分别六七年的翟文娟突然看到自己儿子憔悴的模样,激动得泪水在眼圈打转。

    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急忙掏出手帕捂住嘴,尽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旁边的陪审员见状,把头凑过去,低声与罗审判长耳语了几句。

    罗审判长先是惊讶地张了张嘴,随即面色恢复平静,翻开卷宗看了看。

    又与另外一个陪审员嘀咕了好一会,这才收回目光,环视一圈说道:

    “此案犯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动机明确。

    鉴于二被告在逃,以及由此造成的极坏的社会影响,

    为平息公众舆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故本庭经过合议,决定对被告马文斌作出缺席宣判如下:

    判处马文斌抢夺军用物资罪及重伤害罪,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等等,审判长,请问一下,你是如何得出我马文斌犯了抢夺军用物资罪及重伤害罪的?”

    没想到,就在审判长刚要宣判的时候,马文斌突然出现在被告席上。

    罗审判长审了多年案子,万没想到竟会被一个他眼中认为的犯人质疑,于是把脸往下一撂,说道:

    “既然你作为被告已经到庭,为何不出现在被告席上?”

    马文斌冷笑一声道:

    “坊间传言检察院、法院向来穿一条腿裤子,我就是想看看传言是否属实。

    没想到,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这就是所谓的人民公仆,正义化身的象征,我服了。”

    其实马文斌并不是故意不按时出庭,而是他事先在外面听到小道消息,

    说这个罗审判长是林副市长的人,而林副市长又与齐副市长沆瀣一气。

    如果以正常方式露相,必会使自己陷于被动。

    到时候,怕这个审判长连马文斌给自己辩解的机会都会剥夺掉。

    所以,经过与同样混在人群中的叶兴海一商量,决定用话点一下罗审判长,让他不敢太造次。

    果然,罗审判长一听马文斌话里有话,刚要发怒,

    一扫被告席突然出现的五六个人,其中还有一位军级首长,顿时放缓语气说道:

    “马文斌,这里是法院,不是你信口开河的地方。

    既然你已到庭,还请遵照程序,报出你的个人信息。”

    马文斌见对方略微收敛,也不再咄咄逼人,如实说道:

    “本人马文斌,男,二十一岁。孟家村人,汉族,职业是地道的农民。”

    拿眼睛盯了马文斌好一会,问道:

    “马文斌,你刚才问我是如何得出你犯了抢夺军用物资罪,及重伤害罪的。

    我现在告诉你,就凭这份卷宗。

    上面详详细细,清清楚楚地记载着你的犯罪过程。

    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两个司法机关的侦查和补充侦查,

    难道,还能冤枉你不成?”

    罗审判长一脸不屑地问道。

    “审判长,你说对了。这两个司法机关还真就冤枉我了。

    你如果不信,请允许我和原告的代理人当庭辩论。”

    马文斌针锋相对地回道。

    “有什么问题,你尽管问。”

    罗审判长说完,又对原告范义伟说道:

    “作为原告,你有义务据实回答被告提出的任何问题。”

    范义伟朝罗审判长点点头,对马文斌说道:

    “我作为齐鸣的代理人,对整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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