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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网游之商人纵横 > 第16章 建团令

第16章 建团令(2/2)

不得罪人,真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啊!

    上次我拍卖那颗太清丹的时候好像只需要喊一下就可以了,不知道这次行不行呢?早就听说天堂里面可以成立拍卖行了,看来又要去找那头老狐狸了!

    城主府:

    “王叔叔,我又来看您来了!”

    “是红顶啊,这次到叔叔这来又有什么事啊?”

    “小侄这次想问一下,怎么才可以成立拍卖行?”

    “哦,你要成立拍卖行?你小子本事不小啊,不过这个拍卖行成立可没有那么容易啊!有很多规定的,我想想啊!”

    第一,你必须在城内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当然,店铺是越大越好了。

    第二,你的注册资金必须得有100w金币,也就是你要上缴给系统100w的金币,系统才会准许你成立拍卖行!

    第三,拍卖行成立后,每卖出一件物品,系统将会收取5%的费用。

    第四,你的个人声望必须达到1000点。

    恩,基本上就这么多了,还有什么问题吗?

    “那个,王叔叔啊,声望这东西可不可以用钱买啊?”

    “不行,声望是系统奖励给玩家的,主要获得途径如下:1、猎杀boSS后会有一定的声望;、完成系统的任务也会有一定的概率获得声望;、对系统有很大贡献的玩家也会得到声望奖励;4、玩家在某一职业的特殊领域有一定的创举也会获得一定的声望,就像你炼出那种高级药一样。不过你要注意,一般都是第一位才可以获得奖励,比如说你杀的那个boSS之前有人杀过了,那你将只能得到很少的声望,而得不到奖励的声望。”

    “哦,这样啊,那我知道了,谢谢王叔叔啊,我以后有空再来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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