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香喂养出来的小哥儿不仅浑身异香、皮肤娇嫩,就连与人云雨时,都比寻常哥儿更为娇俏迷人。
皮肤娇嫩,连衣裳都挂不住,正好能吸引一些富贵的好色之徒。
所以百花价高,有了拍卖之说。
兰书道:“他能治否?”
姜笑坚地点头,“能治。我一定会把它治好的。”
兰书笑了笑,摸了下姜笑的脑袋。
“不要告诉小北我来过。”
“好。”
兰书离开小院后,迅速派人去查了陆若的底细。
他虽然不在意儿夫郎的身份,可也绝对不允许有人刻意接近小北。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才晓得这若哥儿实惨。
他很小的时候就被花舞会的人拐卖收养,从七岁开始被迫服用媚骨香。
长大之后,他是那一批百花里最柔软的一个,许多人为了他不惜散尽家财。
只是没曾想后来花舞会被官府剿灭,那一年的百花,也只有陆若一人活下来了。
后来陆若落草为寇,盘踞在黑水窑一带,做了山大王。
难怪那天姜笑吞吞吐吐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隐情。
兰书想,若这哥儿心地还算善良的话,又与自家儿子有缘,成亲也没什么的。
在林北枕看不见的地方,兰书已经把未来的疑似儿夫郎查得清清楚楚了。
确认此人没有危险之后,兰书才扯着自家男人回家。
儿孙自有儿孙福。
与其现在操心这些,还不如提前替儿子准备聘礼去。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现在陆若已经能穿单衣了,他高兴极了。
见他开心,林北枕的心情也跟着轻松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