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在第1章说的“你和馨雨不是一路人”,夏羽钧早已不屑一顾。毕竟,他当年在心中喊出的“莫欺少年穷”,已经被自己实现了。
“夏羽钧,等一下。”
擦干眼泪,李丹质问道:“在我女儿的案子中,你为什么要给聂世存做无罪辩护?”
夏羽钧一听,好嘛,合着您连律师的职责都不知道啊——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他刚想按照这个想法回答时,凌薇不着痕迹地在他手心里挠了一下。那意思是:有事说事,不要激化矛盾。
于是乎,夏羽钧一五一十地回答:“聂世存家属找的辩护律师是我导师,我倒是认为这是一个很好锻炼的机会。导师让我给他打下手,您说我能拒绝导师吗?”
李丹机械地点点头,随后突然冒出一句话:“有些东西,钱是买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