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兄弟顺着醉汉所指,向小猎户看去。只见他不过十八九岁,穿一件打着补丁的葛布衣,身材不高不矮,体型不胖不瘦,未见有何异常之处。这怎么会是异人呢?众兄弟不禁尽皆笑了。连后面侍立着的仆人们也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原来今年是甲子年,又正好有闰月,“甲子逢闰”,据说天下就要发生大事,好几年前民间已经流传一句谶语,说的是——
“土德已衰,木德当继;岁在甲子,异人兴起。”
谶语之意,竟是说当今大齐皇朝气运已尽,差不多要改朝换代了。因此朝廷如临大敌,而民间各种能人异士纷纷摩拳擦掌,要在甲子年大干一场,应这谶语!各路官军奉朝廷之令,还没等过年就在到处追剿反贼,要把陈年的老贼荡尽、新出的小贼抹平。各地官府亦如临大敌,严防民间传播谶语、扰动人心;并且严捕各种有“异人”苗头的能人异士,防范于未然。
小猎户被醉汉指为异人,哭笑不得。醉汉的兄弟们赶忙一拥而上,用一条布带把醉汉绑起了嘴,让仆人将其牢牢摁在座位上。胖子向小猎户赔了个笑,众兄弟重新落座。小猎户急速扒饭,心想:“天下最可笑的,莫过于醉汉了。我吉义一介良民,从来循规蹈矩,不但心不异,也没有异常本领。他胡乱指我为异人,岂不荒唐?”
富户们谅小猎户不懂谶语,并不介意。殊不知,这个名叫吉义的小猎户,小时候住在县城里,读书识字说官话。自称“我”,便是从小说官话养成的习惯,而不是方言习惯的“俺”。莫看吉义贫寒样子,其实文化相当不低,对于谶语是懂得的。
吉义知道这件事情关系厉害。被醉汉任意一指,实属荒唐,但在这风声鹤唳之时,万一被官差得知,真有可能把自己逮入大牢!不如少惹是非为妙,快快离开。
(待续)
第二节
当下吉义赶紧扒完了饭,付了钱,握起猎叉走出酒家,踏着雪,沿着小路往山林深处走,盼望遇到值钱的猛兽,拼着命去赚这个钱。
风雪天,大过年,前前后后无暇休息一天,如此急迫要赚钱,只因半个多月之前……
那一天,绰号“人见愁”的乡霸董大,引着几个小泼皮到处浪荡,撞见吉义打猎回来,便拦住勒索。吉义自己固然不怕他们,却怕他们坑害目盲的母亲,不得不把猎物分给他们。董大嫌不足,动手抢夺。正这时,数骑驰来,董大见状,急忙撒手。
“吉义哥哥!”驰来数骑之中,为首的是一位姑娘家,面庞清秀,英姿飒爽,银装素裹,犹如冬日里的腊梅花,一见之下便似有芬芳扑鼻而来。
“舜英……妹妹。”吉义慌忙拱手见礼。心里犹豫了一下是否应该尊称她为“小姐”,但按着以往的习惯,还是称呼她做“妹妹”了。
听这么叫,姑娘的眼睛便有些湿润,跃下马,冲着董大并不多话,只叫一个字:“滚!”
董大一伙连滚带爬去了。他们知道那姑娘是县里王主簿家的大小姐,文官家里出身,却爱好习武,与吉义是青梅竹马。只因她多时不曾来了,他们还以为她已经厌弃了吉义,不料这天又来。
吉义见王舜英来,心中欣喜且感动。自从十二岁那年,做都头的父亲去世,家境顿时一落千丈。父亲虽然做官,却没有攒下什么钱,只因他为人十分耿直清正,不会以权谋私,原本来家产就不多,治病都花光了,还欠下债。母亲性子刚强,想要负担起家计,熬夜做针线活,怎知又被不好的灯油熏坏了眼睛,生了眼病,治不好,竟致失明。家里的房子变卖,只够还一半的债。几位债主都是父亲生前的好友,人以类聚,都是仗义之人,并不要吉都头的家人偿还分文,情愿将债务全部豁免。但是母亲坚持要将变卖房子的钱用来还债,债主也只得收下了。此后母子俩没法在县城里生存,搬到小山村,母亲纺织,儿子打猎,相依为命。
迄今多年,吉义的儿时故交全然生疏了,惟有青梅竹马舜英妹妹,不时还来山村看望。
王舜英每次来,都给吉义带些礼物,或是一柄猎叉,或是一件给吉义母亲做的衣服。而且她顾着吉义母子的自尊,送礼物总有合适的理由,或说:“哥哥以前与我一同习武,我今要看你使叉使得如何。”或说:“伯母曾给我做过衣裳,如今我也做件给伯母。”
更难得的是,王舜英知吉义已经没法再上学,就把自己读过的书送给吉义。书中难解之处,往往都有亲笔加注。她又知吉义自小喜欢军略,爱读兵书,将来想要投军为将,便托人买了多种兵书来送给吉义,希望有助于吉义将来做个良将,重新起家发达。
这样的好姑娘,吉义怎不喜欢呢?然而,这一次王舜英特地前来,却是要告诉吉义:“吉义哥哥,我……已经许配了人家。如今再看你一次,不久我将嫁给人家,只怕再不能来了。”
吉义闻言,胸中霎时一股剧痛。痛彻心扉,心里却也明白,这是理所当然之事。正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舜英妹妹已经出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