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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4章 林昊条款诞生!(2/2)

后,签订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的顶薪合同!

    联盟以此条款表彰罗斯11-12赛季的卓越表现,全NbA符合这一条件的只有罗斯一人。

    联盟制定的第二个条款,则是以林昊名字命名的“林条款。”

    1:落选秀生涯前三年当选mVp。

    2:或者当选FmVp。

    3:入选一次最佳一阵。

    如果说罗斯条款有着很严的入门门槛,那林昊条款已经不能以“苛刻”来形容了。

    落选没人要,说明天赋一般不值得培养。

    这种被各球队筛选淘汰的球员怎么可能碾压联盟一众巨星,当选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入选最佳一阵。

    更别提带队夺冠并当选FmVp了。

    量身定做?

    分明是纪念林昊。

    历史唯一,第一年达成这些荣誉的落选秀球员。

    往后也不会有。

    所以说林昊距离成为传奇,只剩嘎了,昏黄的艺术殿堂成为过去。

    活好好的就被NbA纪念上了。

    林条款比起罗斯条款的要求更加苛刻,相应,达成奖励也更丰厚。

    满足“林条款”的落选秀签订下一份大合同可得到占全队工资帽35%的顶薪,并且,实际35%只占用球队25%工资帽。

    拿11-12赛季举例。

    工资帽标准6200万,林昊本赛季最高能拿年薪2170万刀,最终却只算1550万刀。

    620万刀不计入球队薪资空间,属于联盟为林昊第一年现象级表现的特殊优待!

    很难想象。

    2011年的今天NbA竟然制定出这种条款,专属一名球员。

    的确超模,严重破坏版本平衡。

    设计师NmSL!

    比起条款,更难想象竟然有落选秀能做到这一切,NbA也算是表彰林昊给予的特殊优待。

    不服?

    你们也可以培养出下一个魔王。

    卓越者打破规则,理应享受福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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