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行动,出乎了他的意料。
第二天。
正午时分。
天空中,旌旗招展,阴云密布。
玄鸟战旗和黑水龙旗冲天而起,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
最可怕的是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让人忍不住想要跪下。
按一张。
百万大军,屹立于平原之上,一望无际,唯有黑色的压爆!战鼓轰鸣,震耳欲聋。
这名军士的眼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充满了兴奋。
因为他们都清楚,此战过后,大秦将会统一天下,成为一方霸主。
身为开创了这一时代的人,怎能不兴奋?一点都不夸张,这是事实,让人心潮澎湃。
他淡淡一笑。
秦始皇负手而立,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双眸冰冷,有睥睨天下的气势。
现在的大秦,已经达到巅峰状态,上百万的士兵,武装到牙齿。
“杀!”
他大喝一声。
秦始皇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是一震。
身上的帝威,比之先前,还要恐怖。
这一幕,让一旁的嬴风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680个积分。
没有人能理解秦始皇的强大,也没有人能与之相比。
今生,秦始皇要统一天下,带领华夏一族,称霸天下!
士兵们热血沸腾,握紧了手中的武器。
这是一场屠杀。
嬴风转过身,望着下面的大军,心中不由生出几分敬意。
在最前面,没有蒙恬这样的重臣。
这样的老人,足有上百人。
他们的身体,早已经残缺不全。
甚至还有人,连耳朵都没有了。
这一切……是曾经的老兵!
跟随秦始皇已经有数十年之久。
老兵们没有死去,他们在慢慢的死去!
“吾等愿为始皇而战!”
老兵低声说道,他的眼眸有些模糊,但却透着一股坚毅之气。
“当年,你们跟随我。”
“今天,我要带领你们,征服这个世界!”
这一天,注定是一场腥风血雨。
秦军身披铠甲,手持一杆长枪,势必要在这一战之中,扬名立万。
说时迟,那时快。
秦始皇与嬴风乘坐马车,在众人的护卫下,跟随着庞大的军队,向前方走去。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脸很难看?”
赢政看着嬴风,嘲讽的说道。
嬴风回过神来,露出灿烂的笑容。
妈蛋。
什么时候,自己对一个男人也没有抵抗力了?“老弟,你也该好好想想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嬴风撇了撇嘴,连忙挥手道:“政哥,这件事情我们稍后再谈。”
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
这驸马爷不好做啊。
要么,他就是靠着女人过日子,要么,他的功劳太大。
实际上,对于皇族,嬴风是避而远之的。
夺嫡之战,哪个王朝没有腥风血雨?嬴政端起了酒杯,淡淡的说道:“对了,老弟,一统天下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最多半个月,就能攻下罗马,而后凯旋而归。
最多两三个月,他就会出兵攻打南美洲。
人们发明了一种可以极大地减少旅行时间的马达。
“还没有什么计划,走一步看一步,泰山我可能要去一趟。
嬴风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
许多人都说昆仑是万山的始祖,但他却知道,泰山并不比昆仑逊色多少,甚至更加神秘。
“泰山么,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去。”
嬴政双手托着下巴,陷入沉思之中。
之前还没觉得什么,现在仔细一想,还真不是一般的地方。
当即不再多说,继续朝前方赶去。
大家都很忙。
帕拉丁山脉的海拔并不算太高,但是在这里,却有一条长长的峡谷。
目光所及之处,群山环绕,云蒸霞蔚。
其中最显眼的,是位于山体内部的一座宫殿。
大致估算,这一片区域,足够容纳数千万人居住。
悬崖之上,还有一道飞瀑,源源不绝。
虽然比不上函谷关,但是也是一块难得的宝地。
名声在外。
一开始的时候并不出名,但是却因为一个强大的组织而出名,那就是罗马帝国。
能在两千多年前,闯出偌大的名头,肯定是有过人之处的。
后人虽分崩离析,但他们留下的历史是无法抹去的。
一片又一片的城堡矗立,看起来非常繁荣。
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