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孩子的,将孩童送到大户人家之中为奴,一开始,都是无法订立真正的合法的身契,那怎么办呢?
那些大户人家便和对方订立私契,以收养的名义,将孩子给收为奴仆,然后等对方年纪到了,再去官伢子那边订立真正的合法的身契,如此,便能顺理成章地将一个好人家的孩子变成了打杀任凭主人喜恶的奴才了。
对此,宁和帝是真的很无力,他太清楚这些猫腻了。
可他真的能有一个杀一个吗?
不能!
甚至他都不能每个人都将他们依律而行!
这就是现实。
是一个他明知道,却很难去改变的现实。
有时候,律法制定了,并非就真的能够依律治国,甚至真的依律治国了之后,反而会引发更大的动乱。
因此,他必须慎之又慎地慢慢改变,为的不过是希望在太平的情况之下,让老百姓能真正过上《大宁国律》上所描绘的生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