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张的心里也是没点数,这种风头也敢出。”
“等金陵光复了,你看他不得进去蹲几年?”
“光明正大支援叛军,他嫌脑袋多了还是什么意思?”
“林枫这是在收买他,可惜手段太拙劣。”
“他们刚来金陵,肯定要笼络一批社会的中坚力量支持他们的。”
既然那位张震搏都能直接给兵团的士兵送房子和食物,那无疑是完成了站队,此刻已经被强总等人当成了敌人。
在他们眼里,张震搏这种人简直就是十足的蠢材,居然敢公开倒向叛军。
一旦北方收回了金陵,原本可以继续做个富家翁的他一定会被跟着清算。
现在是风光了,全城有头有脸的名流都要来的晚会,让他这个小角色坐在了第一排出风头,但这种风光许多人避之不及。
“妈的,这里也这么冷!”
“林枫他穷疯了,进了屋都舍不得开暖气?”
“估摸着也是就五六度,他们穿了棉衣没事,咱们可是够要命的!”
“张震搏那小子倒是穿得厚!”
“他肯定提前收到了消息,狗东西。”
“这样可不行,别还没开始人就倒了,咱们撤吧!”
已经确定宴非好宴,加上这里实在冷,已经有人萌生了退意。
“稳住,那边在发棉衣了,来都来了忍忍吧。”
强总倒是“来都来了主义”的坚定奉行者。
“你们要加件衣服吗?”
有人抱着棉衣走上来问道。
“当然要,请给我拿一件。”
“你不是废话吗?这么冷的地儿能不要吗?”
“姑娘,你看我都冻得流鼻涕,这种事儿还有必要问吗?”
几人接过棉衣,刚准备往身上穿,却发现这不是新衣服,而是被穿过的旧衣服,不少地方脏兮兮的。
差一点的干脆就有破损,袖口领口磨得包浆,还有股味儿,不知道被人穿了多久没洗。
“血!”
有人惊呼一声,指着自己那件棉衣的一角,赫然是一片血渍。
旁人发现他的衣服不但有血,还有个窟窿,上前抖开一看,惊声道:“这是枪眼,这是死人衣服!”
“我曹!”
那人大怒,一把将衣服丢下,朝那名发衣服的女人骂道:“你踏马给我穿死人衣服!”
谁知一直没什么情绪波动的女人猛然回头大骂道:“捡起来,不穿就放回去!”
那人被吼得懵了一下,随即怒气更甚,“你让我穿死人衣你还有理了?”
女人丝毫不惧,上去瞪着他大吼道:“我叫你给我捡起来放回去!”
“你……”
那人被女人的气势镇住,一时间有些不敢说话,强总突然瞥见一名军官从角落走了上来,脸色冷淡地站在女人身后。
“先生,不想穿就放回去,不要糟蹋了衣服。”
军官目光锐利,语气格外冰冷,隐隐带着警告的意味。
强总一行人顿时不敢吭声,谁都知道穿着这种军装的人刚刚打下了金陵。
当兵的都下场了,那人也不敢再犟,咬着牙将大衣捡起,丢回了女人的推车上。
女人把衣服拿起来抖了抖再次放回去,随后眼神冰冷地说道:“这些都是在战场上牺牲的人留下来的衣服,给你这种不敢上战场的怂包穿,已经够给你脸了,再敢丢一次我弄死你。”
那人脸色铁青,刚要替自己辩解,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
“那感情好啊,给我穿吧,我也沾沾光,正好冷得不行了。”
只见一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快步走了进来,他身后还跟着十几个男男女女。
他一把从推车上拿起那件带血的大衣往身上一罩,随即看向身后的同伴:“标叔,你看我帅不?”
强总眉头一皱:“那不是蒋光标跟蔡松梅那伙人吗,这愣头青又是谁?”
“郑天南,他叔叔是之前常河二把手郑金水。常河沦陷之后,郑金水在林枫手下做事,他倒是好,来了金陵,还直接就拿下了政府订单。”
“这都不抓他,那他到底是哪边的人?”
“他叔叔又不是他,政府宽容大度不为难他不是很正常?”
“我看可一点都不正常!”
蒋光标也是常在外面走动的商人,有点影响力,自然有人认识他。至于郑天南,完全是因为当时那个医药订单很多人在眼红,自然注意到了他这个来自常河的“敏感人士”。
蒋光标笑眯眯地走上来,自己也拿了件大衣穿上,这才说道:“跟我比,你还是差点气质了。”
“你穿这个像保安,我穿这个比陈怀安都像个将军!”
“小兔崽子胡说八道。”
两叔侄一唱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