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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意想不到的神队友(1/2)

    这种题目,若是只会写八股文的学生,不一定答得上来。

    好在,晏珣的律例表判也学得不错。

    他朗声答道:“强奸之真伪辨析:有其初原属和奸,迨事发变羞……”

    翻译一下,就是说有几种情形要辨析:

    原本是通奸,事发后女方羞恼告强奸;

    女方争宠、因爱生恨,告男方强奸;

    丈夫让妻子卖身,因为奸夫没钱了还来纠缠,就告强奸;

    有为了报仇雪恨,苦于理屈词穷,不能确保胜诉,就买通妇人诬告,令对方无从辩解。

    晏珣总结:“……此等诈妄之情,难以枚举。故《律法须知》中说,奸情最易诬告捏造,对强奸案审查的具体要求……”

    好家伙,又让他装到了。

    一般刑名师爷,才会研究这些司法解释。

    不禁让人怀疑,晏鹤年带着儿子离乡这些年去干了什么?

    知府回过神,摆摆手:“你接着说……”

    晏珣答道:“一,需要详细查口供虚实,观察原被告说话时,是否义愤激动迫切;二,详细观察被告是否凶悍,有无沮丧;三,提讯亲友邻里佐证,原被告素来品行……”

    这一条条的,足足有十几条,这是在教知府审案啊!

    要不是场合不对,安教授都想笑出声,这是晏珣的专属考场了!

    不愧是案首!

    “若不审辨查核,分析清楚,则淫妇冒认贞洁、烈女徒死沟壑矣。”晏珣朗声说,“学生问心无愧,请大人细查、详查!”

    知府听晏珣说得头头是道,彻底放心。

    能经得起细查详查,那就是真的没犯事。

    这件事就有意思了……

    在乡试报名前的节骨眼生事,不是针对晏珣一个人啊!

    安如景也想到这点,严肃地说:“此妇人诽谤秀才,请大人明察其素日品行。”

    晏珣长篇大论掉书袋,薛氏听不懂,但“淫妇”二字是懂的。

    她在地上打滚:“大人,他们诽谤我啊!我不活了!不活了啊!”

    一时难以查清真相,知府就想命双方退下,待明日提双方街坊邻里,互相佐证人品再判。

    可是薛氏不肯,哭着说:“若走出官府的门,他们一定会打死我……我愿意改告和奸,只要打他八十大板!不论强不强,奸总是实事,我怀孕了!”

    她使出杀手锏:“我守寡多年,如今怀孕了,这还不是证据吗?他为了掩盖丑事,逼我堕胎。我担心一尸两命,逼不得已才来报官。如今腹中胎儿还在,请大人救我母子性命!”

    乖乖里个隆!

    旁观者都惊呆了,说了那么久,你终于拿出证据。

    先不说证据的力度,寡妇怀孕,就够刺激离谱了。

    按道理,没有妇人会拿自己的清白诬陷人,更没有母亲拿腹中胎儿诬陷人……

    那么,晏珣到底干了哪里?哪里干的?

    知府也觉得很棘手,万一妇人出门后真的一尸两命,这案子就没法收场。

    除非,现在有关键证人出来。

    知府喝问:“薛氏,本官最后问你一次,你确定告晏珣逼奸?强奸者绞刑,诬告反坐!”

    堂堂知府大人一发怒,官威震慑得薛氏连哭都忘了,瑟缩地说:“我……我告和奸!”

    和奸就是通奸。

    双方各打八十大板,但她是孕妇,这顿板子可以暂时寄着;

    搞死晏珣,自然有人救她出去。

    “呵呵,从逼奸变成和奸了?”安教授站起来,“口供前后矛盾!罪名也由得你捏造?”

    晏珣平静地说:“不是我吹牛,给我说媒的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就算我不想成亲,去新市河的钱也有。与这种无耻老妇和奸?简直是羞辱我。”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就是诬告奸情的难辨之处。

    正在此时,文吏进来汇报:“大人……案件不知为何传得沸沸扬扬,现在衙门外聚集了好些人,要求开衙听审。”

    所谓“开衙听审”,就是打开官府大门,允许百姓到公堂外听审。

    公开审理,一是为了司法公正,二是为了震慑百姓。

    知府大人在申明亭调解,是想大事化小,现在有人不答应啊。

    “既然民意如此,就开衙升堂!若有知情者,可当堂佐证。”知府甩了甩袖子,率先往公堂而去。

    按照惯例,庭外和解失败的案件,下一步就是击鼓立案,由主官亲自审理。

    因为晏珣是府学生员,薛氏直接向知府告状……也就越过当地县衙,由知府接案子。

    很快,晏珣等人被带往府衙公堂。

    晏珣心情有些复杂……爹进过高邮县公堂,他就进扬州府公堂,这是什么运气啊!

    但是想一想,这才到乡试,就有人搞他。若是到了朝堂,那更是刀光剑影、招招见血。

    府衙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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