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龛前烧一炷香,杀一只大公鸡等着,霍氏是下午来,他和两个女儿及三个疯神,把昨的狼肉吃完了,理由是晚上要办正席,狼肉和狗肉一样上不了台面,几个人硬生生的,两餐就把二十多斤重的“四眼”吃完了,不得不佩服。大家几乎没有吃一粒饭,肚子里全是肉———“四眼”的肉。
陈科伦养了那么多狗,加上这两喝酒特别多,都没有注意到自家少了一条狗,女儿们也没有注意,这“四眼”死得冤枉,最后骨头都被扔到火坑里烧成灰了,都不得人给它伸冤,主人家还以为是狼肉。几个疯神玩笑开大了,我都看不下去了,恨不得给他们几个巴掌,可惜我不是陈科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