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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列国制度,如大晟、大肇皆是官员按照职司、品级、爵位勘定俸禄,但是大肇毕竟是废止了封疆裂土以及世爵世禄,而又为了加强对于地方管理,有设置许多临时派出机构,这便是差遣的由来,而且对于官员的权责较本官更重差遣,本官便是寄禄官只是确定官禄。
比如承公如今寄禄官迁给事中,贴职翰林学士、龙图阁学士,差遣丹南路经略安抚使、管内劝农使、知应天府事,丹南路马步军都总管、丹南路沿海水军制置使、提举本路兵马巡检盗贼事,爵开国侯,实封三百户。
因其本官低于贴职,故按贴职循例发放,年给料钱十二万钱,还有春冬两季赐衣绫五匹、绢十七匹、罗一匹、绵五十两;职名年给添支钱二十万钱;差遣年给添支钱六十万钱;四辅知府职田两千亩,定额标准每亩三斗,合米六百石,折钱四十万钱;元随傔人七人者所费也是公支,至于迎来送往、四时宴饮、车驾屋舍等概由公支。
合计算来承公为帅臣一年,各项收入折钱超一千六百贯。如承公者,不蓄妓、不纳妾、不经商、不置田产、许多开支都是节省下来以资助乡里及辖地内贫弱学生,世人因此称之清廉。
而对比地方下层官员,比如县尉由希古,年收入合计不足两百贯,差距八倍有余,其中车驾屋舍费用还需自理,如由希古在偏县还好,若是寿安县这般附郭县只是日常开支便将俸禄花费的所剩无几了。而许多低级京官因为东京价格腾贵,更是困苦不堪。故此中下级官员若是不从事商贾经营之道,生活已是艰难,何况安于职守。
因此,宣宗朝承守真便上书言及此事,其上奏中提及,
“方今制禄,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从之列,食口稍众,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能充其养者也。其下州县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钱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选、待除、守阙通之,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虽厮养之给,亦窘于此矣。而其养生、丧死、婚姻、葬送之事,皆当于此。夫出中人之上者,虽穷而不失为君子。出中人之下者,虽泰而不失为小人。唯中人不然,穷则为小人,泰则为君子。计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无十一;穷而为小人,泰而为君子者,则天下皆是也。先王以为众不可以力胜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为中人之所能守,则其志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后世。以今之制禄,而欲士之无毁廉耻,盖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赀产,以负贪污之毁;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
这还是宣宗朝时的风景,近况更甚之。中枢既然无力提高官员待遇,又不能裁汰冗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官员们各显本领,除非闹的过分招惹物议,才拿来几个不知好歹的处置。
也正因为如此,许多文官宁可外任市舶司、转运司也不愿在京城做个诸司郎中。
文官尚且如此,何况武臣,只看源净这等诸事漠不关心的,也对于经营之道夸夸其谈,便可窥一斑。